目前分類:刑事追訴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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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龍王福德宮.jpg  

  網友葆爺在行政院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建議「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數萬網友迅速熱烈附議。其實在十多年前,前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幸男就曾提議鞭刑法案,未獲支持。為解決酒駕等犯罪問題,想出鞭刑這招,立意良善殊值嘉勉,然而,引進鞭刑可以緩解酒駕犯罪問題嗎?還是說,鞭刑會帶來更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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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jpg  

  有男子為離婚偷拿妻子身分證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就是找另外一名女子假冒妻子。戶政事務所的人員當然也有發現此人似乎非照片中之人,但該女子辯稱因發生過車禍而有去整形,所以現在長相與照片中有出入,男子也在一旁幫腔。半信半疑的戶政人員還是請同事查證,但當時連繫不上元配只好先准了離婚,該男女離開以後才連繫上元配,原來有人假冒她來辦理離婚。之後兩人也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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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南投旅遊  

  新聞報導,最近有件非法吸金判刑定讞的案件。較特別的,被告委請律師蓋章相關投資合約,以證明有經過律師的「鑑證」或「審閱」,結果連律師都被判刑,律師見證的合約就一定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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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昇Boopee  

  最近有一起發生在車禍,一名曳引車的駕駛和騎士發生擦撞後,騎士因此倒地受傷,然而駕駛完全沒有停車的繼續往前開。警方循線逮到這名肇事卻揚長而去的駕駛,他表示自己真的不知道有發生車禍才沒停下來。一審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然而二審法院據後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駕駛在車禍前後的速度一致,目擊者亦說未聽到碰撞聲,因此認為駕駛應真的不知有車禍,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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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jpg  

  如果可以,千萬不要站在公車的車門旁邊。如果公車行駛中,車門不小心開啟,就容易發生摔出傷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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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66.jpg  

  某新聞台因影射前立委在某醫院耍特權停車,報導中還稱狐假虎威、夜路走多了還是會踢到鐵板等等,該名遭影射的前立委相當不滿,對記者、攝影提告加重誹謗。一審各判處兩人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罰金;然而上訴到高院法官則判處兩人無罪,本件不得再上訴,因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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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布痞咬罐子.jpg  

  最近,又發生把他人個人資料Po在網路上,而遭法院判刑之新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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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痞去卡托米利看風車03

  苗栗有個路跑活動還有附帶抽獎,其中的最大獎是32吋的液晶電視,中獎的是一位就讀小學的女童,結果上台領獎的竟是一位已過不惑之年的大嬸,她帶著趁承辦人員未注意而拿來的摸彩券和完賽證明,冒充女童上台領獎。充滿正義感的網友們當然不會善罷甘休,於是這位恬不知恥冒充女童的大嬸就被肉搜出來了,被肉搜出來後才將液晶電視歸還主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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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森林期間限定宣傳

  最近有一則新聞提到有個女子對網友提告性侵,卻遭檢察官認定無相關事實,反而認定告訴人是誣告,提出職權告發的案件,最後這個女子反而遭法院論以誣告罪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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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森林誠品金石堂書店.png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這是通姦罪的刑法條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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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男子吸毒後上路,不是吸到上黃泉路,是開車上路,後來遭到警方攔檢,他體內也被驗出有三種毒品,雖說開車狀況看來正常,檢察官仍依公共危險罪將其起訴。不過一審判無罪,上訴二審仍無罪定讞。上個月也是一起國道警察在戒護爆胎的車時,遭一台拖板車追撞殉職,警方在該肇事車輛上發現毒品吸食器,駕駛這才坦承有吸食安非他命,且車禍時又是疲勞駕駛,累到恍神打瞌睡才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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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間醫美診所聘僱一位無醫師執照的李姓男子來為病患注射玻尿酸、肉毒桿菌、打雷射等,而且為了財源滾滾來,還可以貼心的到府服務,想當然耳,沒有執照也就缺乏專業。幾年前,其以一萬兩千元之價格到府服務為某女子的臉部打肉毒桿菌,鼻子則打玻尿酸,豈料,竟將玻尿酸注入血管中,導致該女子當場右眼看不到還半身癱瘓,送醫依然無法挽救,右眼從此失明。該名密醫與微整型卻一眼失明的女子590萬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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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jpg  

  一名年輕男子全身上下僅僅穿了一件女生的C字褲(一種內褲)就騎著摩托車在台東逛大街,悠哉的騎乘在東海岸公路,穿這種內褲屁股肯定是會露出來,應該就只有小鳥被包著。即便是在台北街頭這樣的場面都會引起騷動,更遑論在純樸的台東鄉下,老人家又比較多,儼然看到鬼一般吃驚,於是看不下去的民眾就報警了。警察將其攔下,不過他老兄好歹穿了件C字褲,並沒違法,警察也只能口頭告誡他不可做出猥褻行為就讓他繼續機車日光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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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研究到了一個問題,如果將年邁、沒有自理能力的父母或配偶丟在安養院或護理之家之類的照護機構,且不聞不問,甚至後來也不付錢給照護機構,這樣是否會構成遺棄罪呢?曾經有個婦人就把自己行動不便的老父親送到安養機構,與院方約定其每月支付兩萬元且簽立委託養護契約,婦人稱要回去拿錢繳費之後即未再回來,院方多次聯繫婦人未果,只能自掏腰包的先幫其照顧老父。院方認為其對父親不聞不問,於是對其提出遺棄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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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地下室停車場進行環境消毒,若社區總幹事漏未通知住戶,讓住戶進出而造成吸入消毒藥劑之身體傷害,是否會有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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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309    

  刑法第309條有條公然侮辱的規定,原本是希望透過處罰的方式,讓人們的名譽可以受到維護,只是在資訊時代以來,隨著網路留言數量的增加,本罪事實上已無法管制成千上萬的言論內容,依據地檢署妨害名譽案件的統計數字,從97年的4,348件暴增到105年的9,884件,儘管刑罰一直都在,人們似乎根本不怕,毫無遏止犯罪的效果,甚至其中還有三分之二的案件是不起訴處分,可說徒然造成警察和檢察官的困擾,耽擱了他們辦其他更重要的案件的時間,畢竟就算公然侮辱成立,刑度了不起就是拘役,相較於其他諸多等最重本刑都有好幾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來說,並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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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阿狗與石獅.jpg  

  又是一則不懂的人看到會罵法官的新聞,新竹有位男子騎機車經過地下道,他要超車不慎把手勾到一名孕婦騎乘的機車把手,孕婦因失去平衡摔車,後方另一名男子剎車不及就撞了上去,導致孕婦多處受傷,緊急剖腹產下一男嬰,男嬰五日後即因缺氧性腦病變而死亡。兩名男子造成孕婦的下半身癱瘓均被判過失致重傷罪,然而法官認為寶寶在車禍之際還是胎兒,與刑法過失致死的要件不同,所以對於胎兒的部份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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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龍王福德宮.jpg  

  有人在PTT發文表示自己要搭高鐵從台中去台北,學鄭捷把台北捷運車廂的人都殺光,再放火燒死捷運站所有人,其更透露自己的姓名,表明自己是一名就讀某國立大學外文系的學生,甚至還留下自己家裡地址與網友嗆聲,此文一出引發網友們恐慌。警方循線找出一名大學生,然而調查後才發現原來該名大學生的帳號遭盜用,密碼已被改過無法登入,其實並非其發文,盜用者發文IP看似於日本的某縣,實則於臺灣的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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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阿狗與石獅.jpg  

  有位已婚男子婚外情生下孩子,甚至將小三帶回老家住,之後她因染毒生病無法照顧孩子,劈腿男也因毒品案遭勒戒,小三遂要大老婆幫忙照顧,然而大老婆並未允諾幫忙照顧,半夜返家竟發現男嬰已被丟在騎樓。一審法院判小三無罪;二審法官則認為,大老婆未答應幫照顧小孩,其仍將孩子丟棄在騎樓逕自離開,棄男嬰於危險狀態,依遺棄罪改判八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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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阿狗進廟.jpg  

  高雄第二監獄與基隆監獄,在今年的母親節及父親節,推出受刑人為子女說故事,錄製成有聲書寄給子女的活動。有些人在監服刑,無法伴隨年幼子女成長,藉由親自說故事的過程,讓受刑人的子女體會父親在身邊的溫暖。對於受刑人而言,若說是促進其悔改的誘因,應該一點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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