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 07 週二 202310:00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所為停權處分可否附附款?
- 1月 16 週五 202609:00
採購法第101條刊登黑名單之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問題

廠商被機關刊登採購公報列為黑名單,刊登公報之申訴期限屆至後,廠商得否再依民事爭議之理由,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撤銷黑名單?
- 1月 15 週四 202609:35
開標時不小心說出底價的過失洩密罪問題

政府採購招標案,「底價」在開標前絕對是機密,否則知道底價的廠商就搶得先機而容易得標。還有,如果在開標後一直到決標之前,也仍然是屬於機密,這段時間是最容易不小心說溜嘴的期間,假若不小心說出底價,很容易成立刑法「過失洩密罪」。
- 1月 14 週三 202609:00
民眾檢舉詐團案件最多可領到一千萬元獎金!

政府為了鼓勵全民一起來防制詐騙,內政部去年(114年)10月1日公布了《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根據這個規定,除了從事防制詐欺犯罪有功的司法警察或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等,可以記功或發給獎金,對於一般民眾檢舉人,也有發給檢舉獎金。像這種全民防詐拿獎金的新措施,既作好事又有錢拿,所以報給大家知道。
- 1月 13 週二 202609:00
婚姻中代繳房貸,離婚時能計算請求返還嗎?

在台灣高房價的環境下,夫妻共同奮鬥買房是常態。但實務上常發生婚姻中「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卻由先生轉帳繳納」(或反之)的情形。一旦夫妻翻臉各自紛飛,而開始打起離婚訴訟官司時,這筆「代繳房貸」可以在婚後財產分配中請求他方返還嗎?
- 1月 12 週一 202609:00
頂樓平台加蓋其他樓層沒意見就可以嗎?

台灣天氣既濕又熱,不少公寓大樓因為頂樓防水層老舊失修,再加上缺乏管理,長年風吹日曬下容易有漏水的問題發生,不少人選擇漏水的解決方案就是在頂樓直接加蓋鐵皮,甚至早期的建築多為頂樓層住戶直接在頂樓平台加蓋一層佔地為王。這種建築多半屬於違章建築,將面臨主管機關的拆除,但拆除排程曠日費時,當公寓大樓各層住戶對此發生民事糾紛時,頂樓層住戶又會以加蓋時無人抗議為由主張自己的正當性,那難道在頂樓加蓋時其他樓層沒表態就代表合法嗎?
- 1月 09 週五 202609:00
同一訴訟內,不相關之兩訴訟標的可否附帶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460條規定:「被上訴人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為附帶上訴。但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或發交後,不得為之。」,依本條規定,既使一方當事人逾越上訴期間、曾經捨棄上訴權或撤回上訴過,只要符合法條規定,就可以在第二審提出附帶上訴。
- 1月 08 週四 202609:00
一屋二賣之損害賠償請求金額是否包含已付價金及土地增值稅?

旨揭問題案例:有某A不動產市價行情500萬元,屋主為乙,乙需款孔急,打五折即250萬元賣給甲,甲乙簽定買賣契約,並約定買方給付頭款後,賣方應先辦理過戶,於過戶完成三日內給付尾款辦理交屋。如賣方有拒絕給付、給付不能等違約情事,賣方須支付買方已付價金同額之懲罰性違約金。甲支付頭款100萬元給乙後,乙認為賣太低,反悔不賣,把A不動產以500萬元一屋二賣給丙。問:甲向乙請求給付不能損害賠償之範圍,是否包含已付價金100萬元?
- 1月 07 週三 202609:00
酒駕撞死人賠多少錢算合理呢?

新聞報導指出,有一位鄭性實習律師參加事務所聚會,酒後駕駛賓士車返家時,因為超速發生車禍而撞死高姓男子,第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七年六月有期徒刑」;上訴後,這位實習律師後來賠償被害家屬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臺灣高等法院酌減部份刑度,判決「四年六月有期徒刑」。
- 1月 06 週二 202609:00
合購線上課程與著作權法的爭議

進入網路時代後,許多課程都會以線上方式為之,特別是幾年前經歷過疫情時代,不少知名公司使用網路科技可說爐火純青,成為老闆降本增效的工具。但這種線上課程沒有實體教材書籍的情況下,公司就很難防備消費者一人購買,多人使用的「合購」現象,這種現象不只出現在線上課程,許多資料庫、影音平台,其實都有遇到這種情形,不少根本毫無血緣關係、根本不住一起的網友卻一起使用「家庭方案」,這種購買線上服務再分享帳號密碼可說習以為常。最近有個判決就有類似的情形,有網友於網路上公開貼文找人「合購」,遭提供線上課程的公司發現,憤而提起商標法與著作權法的告訴,主張網友頁面貼文使用到公司的商標和課程廣告,除違反商標法外,還侵害了公司對於課程網頁底圖圖樣的美術著作權,然經檢察官起訴後,第一審地方法院卻判決網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