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通常會面對剩餘財產如何分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即一般俗稱監護權)由誰行使或負擔等問題。在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這部分,如果不是夫妻平均行使或負擔(例如兩個小孩,父母各扶養一個),非行使或負擔的一方就會有應給付多少扶養費予行使或負擔的另一方的問題,因為即使夫妻離婚,雙方仍要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民法第1116-2條)。
目前分類:家事事件 (151)
- Dec 07 Wed 2022 10:00
離婚後,父母應給付未成年子女多少扶養費?
- Nov 23 Wed 2022 10:00
淺談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生活費用給付爭議
新聞報導指出,藝人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因為汪小菲沒有履行離婚協議應支付大S和家人生活費500多萬元,大S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是,汪小菲則提出過去已付四千多萬元明細,並表示其中不想再付電費了,而引發熱議。兩邊都各有主張,一方主張另一方未據離婚協議支付生活費,一方表示鉅額扶養費有付足,不想再付家用和電費等等。
- Oct 26 Wed 2022 10:00
愛罵人又衛生習慣很差,另一半可以請求離婚嗎?
- Sep 06 Tue 2022 09:30
夫妻一方欠債對夫妻財產制是否有影響?

我們很常聽到這樣子的說法:「夫妻結婚了,除非有約定分別財產制,不然就是共有財產制。也就是婚後的財產,夫妻都各有一半的所有權!」也因為這個似是而非的觀念(可能很多人是從電視電影學到離婚時可以向配偶要一半的財產這個觀念,然後反推得來的積非成是),讓很多疼老婆或疼老公的配偶,婚後把自己所有的財產,包括車子、房子、銀行帳戶,甚至身分證、印鑑章等都放在另一半手上,由另一半擔任家中的大掌櫃,自己則拼了命地衝事業,好讓一家溫飽。
- Jul 27 Wed 2022 10:00
外遇侵害配偶權可以求償多少錢?
基於感情事不用刑罰處理,通姦除罪化成為世界各國的法制趨勢,但廢除通姦罪後,不表示外遇或是配偶在外面搞曖昧,另一伴就不能請求賠償。也就是說,當配偶發生外遇或類似行為,還是會有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問題,一般人會關心說,向外遇對象可以求償多少錢呢?
- Jul 18 Mon 2022 09:00
誰都可以當遺囑見證人嗎?
- Jul 06 Wed 2022 09:00
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為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會喪失繼承權?
社會上有很多不孝的子女或是繼承人,長輩或許不希望此種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但縱使長輩先立遺囑,決定將遺產全部由其他繼承人繼承,仍然會有特留分的問題(民法第1223-1225條),未遭遺囑指定繼承的繼承人仍可以取得一定數額的遺產,此時被繼承人或許可以試著讓此種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 Jun 29 Wed 2022 09:00
違反特留分的遺囑,是否有效?
- Jun 15 Wed 2022 09:00
遺囑指定部份遺產分配予特定繼承人的法律問題
通常遺囑會將全部的遺產作為分配,但有些情形,立遺囑人會基於個人、家庭或其他因素等等,只將部份遺產分配給特定的人。然而,因為部份遺產的價值多少、特定的人是否為繼承人等,都會影響應繼分的比例分配或特留分的問題,有必要加以討論。
- Jun 08 Wed 2022 09:00
夫妻間贈與之財產」在離婚時要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嗎?
一般人結婚時的夫妻財產制,大多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或死亡時,關於財產部份,配偶可能會有「剩餘財產之差額分配請求權」。這是什麼意思呢?大致上就是針對結婚後財產增加部份,可以請求分配的意思。
- May 11 Wed 2022 10:00
輔助宣告是甚麼?跟監護宣告的差異在哪?
- Mar 22 Tue 2022 09:00
抓姦協商簽立高額本票賠償,為何可免付?
在抓姦案例中,某些被出軌的人會找人協助,而在抓姦當下,因長時間及多人加入幫忙「協商」,最終出軌的一方可能簽立高額本票作為損害賠償。但是,當事人根本沒有這麼多錢啊,這時簽立的本票或協議書有效嗎?
- Mar 08 Tue 2022 09:00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系列(一)-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不以夫妻一方可歸責為限
出了社會,成家立業,是男男女女必經之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家園,固然為人人欽羨的美事,然而,也非每一場婚姻都能像童話故事般,有著玫瑰色的「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美麗結局。婚姻關係,如果出現了裂痕破綻,或者雙方都不願再繼續把苦往肚裡吞,法律上大概會選擇以協議離婚或裁判離婚的方式,終止彼此間的婚姻契約。正要、正在或曾經結婚的朋友們,或多或少都有這一個法律意識:婚姻的結束,極可能代表雙方金錢之戰的開始。不過,如果重點只是金錢上爭個明白,其實不一定要離婚,仍有他法可以較為迅速經濟地達到目的,容詳後述。
- Feb 07 Mon 2022 09:00
偶發性衝突聲請得到通常保護令嗎?
前一陣子有一位立法委員遭同居林姓男友施暴,近日又有知名棒球Youtuber與其配偶的爭吵,這兩件事件再度使家庭暴力議題浮上檯面,筆者趁話題正熱時來法普一下「家暴」,新聞有提及遭施暴一方或許可以聲請家暴令,而家庭暴力防治法(下稱家防法)第2條第1款定義家庭暴力(下稱家暴))為「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未規定實施不法侵害行為須達到一定次數或頻率。
- Jan 26 Wed 2022 10:00
拋家棄子之老人可要求子女扶養嗎?
- Jan 04 Tue 2022 11:00
扶養義務人不是一定會負擔扶養義務
- Jan 02 Sun 2022 11:00
外遇侵害配偶權利可否請求賠償?
- Dec 30 Thu 2021 11:00
配偶權是一種權利嗎?
- Dec 29 Wed 2021 11:00
侵害配偶權賠償價目表
對了,什麼是配偶權請看https://sunrisetaipei.com/20211231-2/。
首先我們來解說侵害配偶權的侵權行為態樣,由輕微到嚴重大致分為親密對話(如煽情對話、簡訊傳情、調情、半夜不睡覺視訊或互稱老公、老婆、寶貝、哈尼等等)、親密行為(如情侶般之舉動、摟腰、摟肩、擁抱、輕吻、共同出遊、十指緊扣等)或拍攝親密相片(親吻照、臉貼臉合照、私密照),再來是有證據顯示有性交或自陳有性交行為(如相約上汽車旅館或自拍性愛照片、影片),更甚者就是同居、連孩子都生了。
- Dec 29 Wed 2021 11:00
外遇可以請求離婚嗎?外遇可以請求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