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 07 週二 202310:00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所為停權處分可否附附款?
- 3月 02 週一 202609:00
消極投標被控陪標未遂的無罪案例

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授權機關於發見投標廠商間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時,可以不予開標的規定:「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許多時候,投標廠商雖無重大異常關聯,此往往與同法第87條第3項之詐術圍標罪相關,不少實務見解認為廠商間之重大異常關聯,屬於「詐術圍標」,具有刑法上之可罰性,此見解雖有判決支持,但受到不少學者批評;然如果是廠商「消極投標」者,是否仍有此罪之問題呢?近日就有一則判決,自採購實務面向出發,認為不應該成立詐術圍標罪。
- 2月 26 週四 202609:00
公司營業項目與採購法資格標之法律問題

許多標案的招標機關於投標廠商資格中,均會限制廠商的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必須要有特定項目,譬如說辦理國防採購的,會要求有槍砲彈藥等軍火類,如果公司登記缺乏對應營業項目者,就可能被認為是不符資格。然在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中,有所謂的「概括項目」,也就是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的登記,如果投標廠商雖無機關要求的特定項目,然有登記「ZZ99999」概括項目,能夠通過資格審查嗎?其實是有可能的,除非法律有禁止或限制該業務只有特定廠商才能經營。
- 2月 24 週二 202609:00
政府採購最新函釋-有關廠商資格及履約管控

政府採購案件,有時會因得標廠商資本額與標案規模存有相當落差,引發外界對其履約能力及品質疑慮。例如之前台東「2026跨年晚會」,歌手張惠妹跨年夜在台東嗨唱,但本件勞務採購標案高達新臺幣3,500萬元,卻由資本額僅20萬元之公司得標,不免遭人質疑廠商的履約能力跟機關評選標準。近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了相關函釋(工程企字第1150100016號函),說明機關辦理採購時,應依採購個案特性妥適訂定投標廠商資格、採購品質、履約風險控管,以確保履約順利。
- 2月 05 週四 202609:00
臺灣菸酒公司收購釀酒葡萄之低標決標問題

針對標價低於底價八折的問題,有一個很多年前的新聞案例可以參考。多年前,臺灣菸酒公司收購釀酒葡萄收購價偏低,有質疑決標標價比底標七折還低,進而謂採購的南投酒廠未要求投標者說明而決標,有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疑義。
- 1月 30 週五 202609:00
國家安全法關於政府採購提交陸製品的刑責解析

國家安全法於2022年6月全文修正後,就國防採購之部分,於該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之安全,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人員,或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之個人或法人、機構或團體之人員或其分包廠商之人員,履約時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對用於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之產製品或服務,知悉原產地、國籍或登記地係來自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而為交付或提供。」,也就是俗稱提供陸製品罪,相較於同項第2款:「二、知悉係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作戰物資,而為交付或提供。」,可說是直接將陸製品定義為不得交付之對象。違反本條規定時,依照同法第12條第1項規定:「違反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會有一年以下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1月 26 週一 202609:00
工程契約漏項之相關問題

一般工程施作,若發生有應施作但是契約卻沒有約定的情形,是否要施作?施作所生費用又要由誰來負擔呢?類似狀況,可能是「工程契約漏項」的問題。
- 1月 23 週五 202609:00
派遣公司在機關派駐人員的停權問題

政府採購可分為工程、財物、勞務三種,其中就勞務部分,目前不少機關會將人力需求部分或全部外包處理,也就是採取勞動派遣的方式補充機關人力,然由於勞動派遣目前在勞基法以專章、特規處理,過往就有行政院高層異想天開,規定勞務採購的勞動派遣要全數改成「勞務承攬」,規避「勞動派遣」的用語,然被下級機關也就是主管勞基法的勞動部提出不同意見,認為名稱不重要,只要實際上是勞動派遣。然而很多時候,得標的派遣公司履約過程中,派到招標機關的派駐人員也就是派遣勞工發生違法情事時,招標機關會認為派遣公司仍應該負雇主的監督管理責任,以採購法來說,最近就有一則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可以參考。
- 1月 19 週一 202609:00
採購法廢除第一次公開招標投標廠商家數限制的修法有道理嗎?

日前行政院工程會推動《政府採購法》近年最大一次修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後,不少立委提出質疑,其中爭議最大的是廢除現行採購法第48條第1項關於第一次公開招標必須要有三家廠商投標的規定,這會不會對於採購實務有負面的影響?
- 1月 16 週五 202609:00
採購法第101條刊登黑名單之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問題

廠商被機關刊登採購公報列為黑名單,刊登公報之申訴期限屆至後,廠商得否再依民事爭議之理由,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撤銷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