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刑事追訴 (734)
- Jul 23 Thu 2015 09:19
愛我你就抱抱我?-小心強制罪
- Jun 27 Sat 2015 00:06
走鐘的公然侮辱罪!
參與太陽花學運的陳為廷,不滿苗栗縣政府在大埔張藥房徵收事件上的處理方式,對縣長劉政鴻投擲鞋子遭控公然侮辱罪一案。日前法院判決認為丟鞋子是公然侮辱行為,但符合刑法第61條犯罪輕微,其情可憫的要件,判決有罪免刑。「有罪免刑」,顧名思義就是雖然有「罪」,但是免掉「刑」罰。這種判決,以103年的統計來說,在21萬多名有罪被告當中,也不過只有萬分之四的被告獲判免刑,在實務上可說相當稀罕。
- Jun 24 Wed 2015 08:49
刑法無國界-台灣汁光犯法?
最近有一個很特別的台灣年輕人,據說是為了尋找自我,所以到日本參加AV男優的選拔,還因此當選在日本拍攝色情影片,當然,拍攝色情影片的行為算是製造猥褻物品,可能會構成刑法235條的妨害風化罪,這個部分聽眾應該都清楚,比較不是今天要說的主題,問題在於影片是在日本拍攝的,就是說這位尋找自我的台灣年輕人到日本拍片,會受到台灣法律的處罰嗎?
- May 21 Thu 2015 09:15
從國外進口未檢疫動植物的法律規範
從國外購買槍枝寄回台灣,是否觸法?依過往新聞報導案例觀之,毋庸置疑,一般人應知此為明顯的犯法行為。但是,將其他東西輸入台灣是否觸法呢?網購發達年代,愈來愈多網購國外動植物的情形,例如購買甲蟲或是植物種子等。有人可能為了收集國內沒有的珍稀物種或其他原因,會從國外的網站購買動植物等產品。新聞轉述,農委會官員提醒國人,如果沒有申請輸入檢疫,隨便將國外的動植物輸入台灣,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 May 15 Fri 2015 09:45
非律師意圖營利幫人打官司,有罪!
依據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如此看來,不是律師是不能輕易幫人打官司的。最近,又有一件違反律師法被判決有罪的新聞案例。
- Apr 29 Wed 2015 14:10
父母打傷小孩,就算是律師,還是會被告的!
- Apr 07 Tue 2015 18:01
沒有洪仲丘冤死,豈會追究勞乃成?
- Mar 27 Fri 2015 13:14
竊盜罪問題-暫時保管還是偷回家去呢?
- Mar 25 Wed 2015 11:02
「齁,去汽車旅館」--恐嚇罪的問題
最近有個相當趣味且新奇的新聞案例,大略是這樣的,林姓水電工經過一家汽車旅館,剛好有輛賓士車開出旅館,可能雙方差點發生擦撞,讓林先生受到驚嚇。他猜想該段時間駛離汽車旅館的多屬偷情男女,且後來雙方車輛的行經路徑竟然相同,林先生覺得非常巧合,乃想要惡作劇。於車上的田小姐下車後,林先生就跑去向田小姐說:「我是徵信社人員,你方才去何處自己知道」、「你似乎不知害怕及事情之嚴重性」、「事情可大可小,要不要往上報就看你」、「我受人委託拿人家錢辦事,現在只有我可幫你,你是否要讓兒子、先生知道?先生知情後是否會和你離婚?對方配偶亦可告你妨害家庭,你是否知道新聞是如何擷取報導此事?」田小姐認為林先生對她說這些話,是恐嚇行為,乃提出告訴,後來林先生被檢察官以恐嚇罪嫌提起公訴。
- Mar 20 Fri 2015 23:53
撞死人只要賠18萬?
- Mar 11 Wed 2015 11:40
修剪鄰居花木的刑事責任
未經鄰居同意,可否修剪鄰居花木?最近有件案件,值得研究。據新聞報導,某位陳先生的周姓鄰居所種植的九重葛、白玫瑰等植物,枝葉蔓延到陳先生房屋的旁側,陳先生在整理社區樹木時,將周姓鄰居前述九重葛等植物部份部分枝幹、枝葉修剪,周姓鄰居提告毀損罪。第一審法院的法官認為修剪植物,並沒有造成植物枯死,枝葉還是會長出來,植物原有的功能並未永喪失,未達到全部或部分觀賞效用喪失的程度,不構成毀損,判決無罪。上訴後,第二審法院的法官則認為植物本身的觀賞價值,不僅止於花朵,也包括枝葉的生長型態,花木部分枝幹、枝葉遭剪斷後,已經變更植物的外觀與生長效用,認定構成毀損罪,改判有罪。
- Mar 10 Tue 2015 13:00
訴訟打假球,製造假債權,有罪!
高力世負債累累,眼看家產就要被法院查封拍賣,竟然心生歹念,與楊國中共謀製造假債權;於是楊國中跑去法院告高力世,謊稱高力世欠他上千萬債務,高力世也謊稱確有此事,法官信以為真,判決楊國中勝訴,高力世又故意不上訴,判決就這樣定讞了;後來,高力世的家產果真被查封拍賣,楊國中就拿出判決書主張也要分錢,其他債主心想:這傢伙是哪裡冒出來的!莫非有鬼?
- Feb 16 Mon 2015 09:57
大老闆的交保金額,可以再提高一點點!
彰化地院再次對於頂新詐欺案被告魏應充等人裁定交保,下級法院與上級法院法官的觀點,不盡相同,交保裁定發來廢去,治絲益棼。內閧的法院,搞得民眾霧裏看花,有認為連頂新案魏先生此種涉嫌對食品安全危害重大的被告都能交保,似有不公平之處?甚至質疑是否又碰到一組「恐龍法官」,才會做出這種違背輿論的裁定?很巧的,台北地院對於頂新案魏先生另外一件案子交保總金額高達十三億。更是讓人丈二金鋼,地院與高院的看法不同就算了,彰化地院和台北地院關於魏先生交保金額,為何差了十億啊?或謂不同案件不同處理,此種官樣回答,人民會相信才有鬼。法院若不能以身作則去維持法的安定性,法律是一條變形蟲,也不令人覺得奇怪。
- Feb 10 Tue 2015 11:39
復興航空管理階層的法律責任:業務過失致死?殺人?
這幾年我偶去外島金門、澎湖開庭,都是搭機前往。復興航空準備飛往金門的GE235號班機墜機事件前一天,我正好去金門開庭,當天來回。猶記這次去金門前一天,與教官級的資深機師朋友閒聊台灣的飛航安全,談到七個月前的復興航空澎湖空難事件,他感慨說台灣現在的飛航安全很有問題,中國大陸及中東國家高薪挖角台灣機師,導致可能發生青黃不接的情形。有關近年飛安情形,他只說「三不好」加在一起時,危險就來了。我疑惑問他,什麼是「三不好」呢?他說:「飛機維修不好、駕駛技術不好、飛航天氣不好」。天啊!這次飛機墜河事件,假如真的僅僅是「飛機維修不好」, 這「一不好」就如此可怕!將來若因緣際會發生「二不好」或「三不好」時,那可怎麼辦呢?
- Feb 04 Wed 2015 11:07
學長何苦為難學弟!
台南某知名高中的醫師校友兼家長會長,返回母校進行演講後,卻被該校學生在網路留言板上大肆嘲諷,會長原本決定對這些罵他的學弟提出刑事告訴,讓原本一場學長返回學校和學弟分享經驗的美事,幾乎變成可能上法庭兵戎相見之憾事。直到校長出面協調幾位在網路上發言的學弟,向家長會長道歉後,才讓整件事平息下來。
- Jan 26 Mon 2015 10:56
一人租三人住,判詐欺罪!
- Jan 20 Tue 2015 07:19
廢除公然侮辱罪
- Dec 26 Fri 2014 11:47
莫名奇妙的公然侮辱罪
新聞報導說,有個人上網買東西,因為買賣標是否發生瑕疵問題,和賣家發生爭執,買家公開留言給賣家說:「白話文聽不懂嗎?需要我一個一個字打注音給你看嗎?」賣家說這是公然侮辱,檢察官竟然也認為這是說家人智力只有國小或幼兒園的程度等,是公然侮辱的行為,將留言者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