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生活法律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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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發達,一人一手機,手機變相機。一車一行車紀錄器,行車上路,隨時被老大哥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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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問:紀小男向何生催討債務一百萬元,何生耍賴說已經還了。紀小男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傳訊某日開庭,何生寫了狀紙向法院請求改期就不去。何生心想反正下次開庭,再去答辯就好了,沒想到法官一次開庭就結案了。何生抗議說我已經請假啦!怎麼可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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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問:阿三哥經營大山背清潔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要求員工小三子簽立切結書,表明自願放棄投保勞保的權利,小三子不敢拒絕,只好乖乖簽下去。過了一陣子,小三子與阿三哥發生爭執,阿三哥拍桌辱罵小三子,小三子不甘受辱,憤而向勞工局檢舉大山背清潔公司違法未保勞保,作為報復。阿三哥收到勞工局的罰單,覺得很不服氣:明明是小三子自願放棄投保勞保的權利,為什麼我還要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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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放暑假  

「小孩借一下,在路上賣花搏同情」,新聞內容報導有一名年輕男子帶著看起來約34歲的小女童利用駕駛人在紅燈停等的時間,穿梭在馬路上賣玉蘭花,有些駕駛人會基於小孩子起見,引起要跟該名男子購買玉蘭花的動機,有些駕駛人會不捨得小孩子隨著大人在馬路上風吹日曬地穿梭做生意,因而掏出一、二千元不等的金錢,要求父女倆賣完花趕緊回家去。後來,有駕駛人看不下去因而報警處理,沒想到,該名男子與女童竟然沒有血緣關係,該名男子表示該名女童是朋友的,因為跟朋友互換照顧小孩,他的工作是賣玉蘭花,所以,就帶著該名小孩一起工作。但是,附近的居民表示,常看到該名男子帶著不同的小孩出來賣玉蘭花,有時候是強褓中的嬰孩,有時候則是34歲的小朋友,因此社會局將進一步調查該名男子是否利用小孩來賺錢有觸法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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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愛草地  

問:高贏詳積欠孫船亭一百萬元債務,高贏詳躲債不還,好巧不巧,二人剛好都去童關釣蝦場釣蝦,要債的拼命追,躲債的用力跑;後來,還債事宜談不攏,二人大打出手,躲債的技高一籌,留下藍白拖一隻,逃了!後來高贏詳跑去警察局提告孫船亭搶奪他的手機;後來,地檢署傳訊孫船亭,孫船亭說冤枉啊!高贏詳的手機自己丟到蝦池裏,竟栽贓給我,要求二人對質。不過,從此以後地檢署怎麼傳,高贏詳都不出庭。請問,高贏詳警察局的告訴筆錄內容,檢察官可以作為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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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0426[1]  

最近二則新聞,共同點都與「狗」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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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15.28.07

問:二審認定犯罪情節,相較一審為輕,卻科處相同刑罰,有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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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6 11.18.47

問:最高限額抵押權,約定有存續期間者,其擔保範圍,是否及於「抵押權設定前既已發生之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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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陽與布痞  

網路胡亂爆料事件,層出不窮。這幾天據報載又有件胡亂爆料判賠的新聞,學生向學校申訴某位高職老師涉嫌性騷擾,申訴案件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加以審查,學校訪談調查後決議送教評會解雇該老師。性平會討論這件申訴案時,曾經討論這位老師過去在其他學校離職原因。有一位輔導主任加碼爆料,表示這位老師任職兩間學校時間都很短,有違常理。主任並說:「…老師性侵女學生,造成女方懷孕,最後校方以師生戀結案…」。這位老師認為主任亂爆料,道聽塗說,提告主任妨害名譽。法院審理時,主任表示是向這位老師的前妻及過去同事查詢,但是大家都否認有說過類似的話,頂多說老師風評不太好而已。另外,法院向老師過去任職過之二間學校查詢,學校均表示老師是自然離職,並無師生戀或性騷擾等情事,法院認定主任所言並非事實,該名主任無法舉證證明所述老師有性侵女學生、造成女方懷孕或師生戀結案等事實,就此加碼爆料行為,判決賠償十萬元。另一案件,有位研究生在網路上爆料某機車行是黑店,並寫說這家機車店以二手胎混充新胎、誇張商品效果、抬高售價等詐欺顧客。實際上,這位學生只有去機車行詢價,既沒有維修機車,也沒有到這家機車行消費過。後來,機車行老闆提告誹謗行為,學生被判役五十天,還要賠償機車行十萬元,這就是上網亂爆料的結果。還有一個案例是這樣,黃先生向雜誌爆料,表示曾經與蕭姓女藝人交往過,且說蕭小姐為了與另位男藝人在一起,才把他甩了、始亂終棄等等之類的陳述內容。不過,蕭姓藝人表示並不認識黃先生,認為他亂爆料,破壞自己苦心經營的正面形象;主張黃先生亂爆料行為,會讓人家以為她私生活複雜,會影響清新良好的人格形象。黃先生表示自己和蕭小姐都是藝人,相關行為可為茶餘飯後討論或可受公評之事;黃先生主張只是說二人交往互動之相關主觀意見及評論,而且他表示蕭小姐從出道時起就有緋聞,不會因為雜誌報導黃先生的意見而使其形象受損。法院審理後,認定雜誌報導內容大多是黃先生敘述跟與蕭小姐交往過程,無關個人意見及評論,更重要,黃先生拿不出曾經和蕭小姐交往證明,所以法院認為黃先生受訪時表示的內容,容易讓社會大眾對蕭小姐有負面評價,所以判決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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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陽與布痞  

被告呂布偉涉嫌販賣色情光碟及仲介賣淫,賈美麗檢察官傳訊呂布偉的太太趙雞當證人。因為秦政向賈檢察官打小報告,表示趙雞平常都會看到呂布偉載著滿車色情光碟到處亂跑。趙雞一定要作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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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陽與布痞  

我們都知道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但常常看到有些車輛,佔著內側車道慢慢開,導致後方車輛跟在後面也只能慢慢開。高速公路低於速限行駛,也是違反交通規則。最近就有類似新聞案例,某張先生以時速八十四公里行駛國道內側車道,被開單罰款新台幣三千元;張先生不服氣提出訴訟,並主張經過收費站,減速後才行駛內側車道,所以速度較慢。法官認為國道內側為超車道,有最低速限之限制要求,以維持高速公路之行車順暢,張先生離開收費站已經三公里,仍然沒有達到最低時速,所以法院認為警察開單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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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發生案件  

   最近有則如下新聞,有輛小客車撞上高速闖紅燈機車,造成共乘機車之二名學生死亡。法院認定機車侵犯汽車路權,判決汽車駕駛無罪,也不用賠償。本件審理法官認為機車突然闖入小客車的車道,汽車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根據新聞報導,法官依據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之意見,認定被告應變時間只有0.9秒,要求被告預期有人闖紅燈,而且在 1秒內閃避是強人所難,所以判決被告無罪。但是,並非每件撞到闖紅燈機車或行人的被告,都是如本件判決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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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山新飲料公司為了打擊競爭對手,加強宣傳自家產品優質性。企圖利用網路資源,影響網民對「山新飲料」的認知,且為貶抑競爭對手「又紅又大飲料」品質;委請一堆員工、一堆部落客、一堆工讀生等等,以隱匿身分的方式,在飲料知名論壇等網站,大肆進行網路文攻!胡吹自己特製飲料絕不含「棉籽油」,說明「山新特製飲料」全球年銷三十億瓶,說有多棒就有多棒,喝了可以三天不睡覺,比「天牛牌」飲料還厲害!再委請網路寫手,拼命亂說「又紅又大特製飲料」,一定含有「棉籽油」,喝了會導致生殖能力下降。後來被「網路鋼鐵人」發現該寫手行銷手法,踢爆所述多不實在,試問山新飲料公司這樣行銷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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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與土地公  

前陣子有一則新聞案例,有名男子因為女友避不見面,為了要挽回女友的芳心,故意傳簡訊給女友說,最晚幾點之前要回我電話,不然我就一尊尊的神明請到妳家門口,這位仁兄後來竟然真的請來「三太子」、和「濟公」的神像放在女友家門口,女友認為這名男子在自己住家門前擺放神像,表示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報警怒告該名男子恐嚇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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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不少餐廳會拒絕寵物進入,店家考慮客人可能不喜歡吃飯時有狗、貓之類的動物在旁邊,有的怕小狗、小貓的毛會亂飛,或是寵物亂叫,或謂會聞到狗味,或是亂便便尿尿,擔心影響用餐環境衛生。可是,餐廳可以拒絕導盲犬進去嗎?過去偶有發生餐廳拒絕導盲犬用餐,與客人發生爭執之情形。前陣子又發生一件拒絕導盲犬進入餐廳的新聞;根據新聞報導,導盲犬協會訓練員帶著導盲幼犬前往某餐廳用餐,餐廳認為狗不能進入,堅持人才能進去,導盲犬要栓在門外,雙方就此發生爭執。因為訓練員帶導盲犬至餐廳執行導盲訓練用餐,餐廳業者表示沒有看到盲人,不讓他們帶導盲犬進入,餐廳業者表示考慮到其他顧客,擔心導盲犬擾亂客人用餐,才會拒絕。訓練員雖然拿出導盲犬證明,也穿著「導盲犬訓練中」字樣背心,表示確實從事執行導盲犬訓練,餐廳仍然拒絕。店家可能不瞭解相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所以認為牽導盲犬的人,若非視障者,就不能帶同狗狗一同用餐,以致於發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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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宜蘭之旅    

近來發生一件停車糾紛,有位民眾看到一輛掛有殘障車牌的車輛正要停進公園裡的殘障車位,然而開車的人『看起來』並非殘障人士,車上『看起來』也沒有載著身障者,這位民眾一把熱心火燒起,便站在停車格內,不讓這輛掛有殘障車牌的車子停進殘障車位,他告訴車主:「你不是殘障、不可以停殘障車位!」,但車主認為車子明明掛有殘障車牌,當然可以停,雙方因此發生爭執。車主一氣之下,便向警方提告,表示這位民眾妨害他行使權利,犯了刑法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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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花東旅遊  

最近有一則令人遺憾的新聞,一名年僅22歲的大學生,因不滿父親長期對母親家暴,在酒後與父親發生爭執,狂砍父親十多刀,雖然大學生事發後隨即向警方自首,父親仍然於送醫後失血過多而死,警方也依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大學生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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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有位老翁過世,家屬為了隆重的送老翁最後一程,靈堂佈置得高雅莊重、大方氣派。在公祭時,重金禮聘一位有名的老道士誦經作法事,讓老翁風風光光到天國報到。老道士誦經時,比手畫腳、念念有詞,家屬則在一旁合十助唸。突然間,老道士放在口袋的行動電話鈴鈴作響,老道士嚇了一跳,習慣性的脫口而出:「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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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問:十八歲的小周沒有駕照,滿二十歲的小呂與小周是好朋友。講義氣的小呂,經常將自己美麗小機車借給小周去把馬子,如果有一天小周騎著美麗小機車,將一位路人給撞掛了,試問小呂有沒有民事賠償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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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放暑假  

問:小孔到超級機車店,準備分期付款買一台機車,老闆要求小孔要找一個保證人,小孔找好朋友阿呆幫忙作保,阿呆向老闆說我才十八歲,可以作保嗎?老闆說滿十八歲就成年,可以作保啦!後來小孔沒有按期繳錢,老闆找保人阿呆要錢,阿呆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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