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 11 Tue 2012 20:18
民法修正案: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Dec 09 Sun 2012 23:00
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10月1日施行
- Dec 05 Wed 2012 11:09
龍發堂丟香焦公然侮辱罪成立
- Dec 03 Mon 2012 21:19
違章建築之買賣問題
- Dec 02 Sun 2012 16:08
社區大樓鐵欄杆掉落傷人,誰的責任?
曾有新聞報導,有個人步行穿越某個社區大樓的一樓中庭,遭到六樓陽台斷裂十五公斤重的鐵欄杆砸中頭部,送醫不治死亡。地檢署調查認為,鐵欄杆附著在六樓住戶陽台的女兒牆上,屬於六樓所有權人應保管的設施,因為疏忽未保養、維修,導致鐵欄杆鏽蝕斷裂砸死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六樓住戶。
- Nov 28 Wed 2012 14:43
撞到人應該報警或送醫處理,否則可能以遺棄罪送辦!
- Nov 27 Tue 2012 09:12
謊稱票據遺失,小心成立誣告罪
- Nov 26 Mon 2012 09:05
對嘴演唱沒有告知聽眾,是否構成詐欺?
有則新聞報導,很有意思,某南韓國會議員在他們國家,提案「公演法」修正案,內容是關於歌手在公開演唱時,禁止表演者「對嘴演唱」,違者將罰1年以下勞役及1000萬韓幣(約26萬元台幣)。這則新聞,曾引起韓國及台灣媒體關注。這個提案的主要理由,是說明「從事商業行為,若未告知消費者是對嘴,等於是詐騙行為!」也就是說,如果是對嘴演唱,應事先告知付費之聽眾或觀眾;但也有人認為「如果聽粗糙的現場,不如聽完美的對嘴」。所謂對嘴又稱假唱,是指演唱者在現場表演時,播放預先錄好的歌曲,未實際發聲,僅以嘴唇形狀配合。當然,此種對嘴行為是否涉及詐欺,可能還有爭議。不過像職棒球員打假球,就是詐欺球迷的行為,因為買票去看比賽的人,如果知道是打假球,就不會買票進場了。
- Nov 25 Sun 2012 10:46
是送我,還是借我名登記啊?
用台灣岳父的名義買豪宅 法國佬婚變要不回?這個新聞標題,顧名思義,是用人家的名字買東西,結果要不回來的意思。那是送他的囉?還是只是暫借名字去辦理登記而已,怎麼變成他的呢?這種問題,常常發生,然而「贈送」與「借名登記」是千差萬別,一定要注意。
- Nov 23 Fri 2012 09:32
想清楚再進去,不要無故侵入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