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行政處分「附附款」?白話來說,就是機關對人民所做成的行政處分,附加上了一定的條件或負擔,並要求受處分人須至特定期限、履行某負擔或客觀事實達成某條件後,行政處分始發生規制效力。按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前項所稱之附款如下︰一、期限。二、條件。三、負擔。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 Mar 07 Tue 2023 10:00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所為停權處分可否附附款?
- Mar 10 Mon 2025 10:00
王大陸的大新聞—談刑事訴訟案件告訴乃論期間之限制
- Mar 06 Thu 2025 10:00
高雄攤販賣吉伊卡哇的著作權法律問題
- Mar 05 Wed 2025 10:30
可否將遺產留給心愛的寵物呢?
- Mar 04 Tue 2025 10:45
因警察追緝而發生事故,可以請求國賠嗎?
- Feb 26 Wed 2025 10:00
寵物遺囑 – 「附負擔之遺贈」方式來照顧毛小孩
名人陳文茜養過許多毛小孩,新聞報導指出,她於得知罹癌後而預立遺囑為小孩安排後續照顧,類似這種寵物託孤之事,隨著社會環境變遷,相信會愈來愈常見。而以遺囑來應對主人過世後寵物照顧之事,吾人稱之為寵物遺囑,顧名思義,就是寫遺囑來安排身後的寵物照顧事宜。其中,有一種具體作法叫「附負擔之遺贈」(註:民法第1205條:「遺贈附有義務者,受遺贈人以其所受利益為限,負履行之責。」),白話來說,就是將遺產贈與他人,他人有義務拿遺產來照顧自己的寵物。如何以附負擔之遺贈來照顧毛小孩,有幾點應討論的問題:
- Feb 26 Wed 2025 10:00
寵物遺囑 – 遺贈要考量特留分問題
高齡長者在預立寵物遺囑時,若沒有繼承人的情況,立遺囑人可自由完全處分其遺產,參考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但是,高齡長者就算獨居,若還有繼承人的情況下,不見得可以將全部的遺產,以遺囑方式全部贈與給特定人或機構來照顧寵物,除了繼承人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高齡長者才有可能將全部遺產處分分配出去,而一點都不分配給繼承人。
- Feb 26 Wed 2025 10:00
寵物遺囑 – 要繳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嗎?
高齡者擔心自己過世而心愛寵物沒人照料,可能預先以立遺囑方式,用身後遺產指定某人或單位來負責照料,讓毛小孩能繼續好好地生活。那麼遺產相關辦理流程及稅務問題,高齡者可能要先瞭解一下。一般長者過世,留有遺產,可能留下銀行存款、家裡頭的現金、值錢的動產、有登記的不動產、未登記的不動產、股票、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當然,比較特殊而最重要的,就是心愛的「寵物」伴侶!
- Feb 26 Wed 2025 10:00
何謂寵物遺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