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遊戲狂魔帕爾咪在台北地下街買了新款電腦遊戲,廢寢忘食,把系上的課都翹掉,不到一周就破關了,決定透過網路把這款遊戲半價賣給別人,來賺點買下一款遊戲的資金;遊戲公司看見自己在市面上暢銷的遊戲,居然有人在網路上半價出售,深怕打壞市場,認為帕爾咪這樣侵害公司的著作財產權,找了律師想要發函警告帕爾咪。請問遊戲公司這樣說有道理嗎?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老莎士比假過世了,留有一間透天厝給三個小莎兄弟,莎氏三兄弟辦理繼承登記後,將透天厝出租,平均分配租金。幾年後,大莎哥想要分割共有透天厝,但大莎、中莎、小莎三兄弟都想要獨有該透天厝,而欲將相當於房地三分之二價金支付給另二人,三莎無法達成共識,只好上法院用裁判分割的方式。試問,如果三莎都堅持分配透天厝,法院會如何處理呢?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舒漫與克菈菈在親人的見證下,舉行了簡單卻溫馨浪漫的婚禮。但因克菈菈的閨蜜卡珞玲與其丈夫正面臨婚變,對於財產如何分配爭鬧不休,讓克菈菈不禁想知道進入婚姻生活後的夫妻財產關係,法律上究竟是如何規範的呢?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機關若已發還廠商押標金,事後發現廠商有違反政府採購規定而要追繳押標金,時效何時起算?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某政府機關標案雖然未達公告金額而採限制性招標,但欲投標廠商,卻在投標文件補充須知看到「第一次公開招標應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或比價,否則為流標」等文字,認為應該要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否則無法開標,所以打算去找別家廠商參與陪標,這樣對嗎?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像是退伍或停役後變成「後備軍人」。之後,若符合法定年齡或一定要件,例如:除役而消失後備軍人身分,就可以免於召訓。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行為之情形(例如: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機關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為不良廠商之處分,通說認為屬「行政罰」性質。不過,實務上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就是機關於開標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後,才發現有偽造文件投標的行為,也才會作出停權處分,而將廠商登載為不良廠商,這時就要討論裁罰時效是否消滅了。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聞報導指出,有多名foodpanda外送員近日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foodpanda近日要求在今年2月以前加入的外送員簽署契約,契約內容強調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並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任何僱傭權利或是以「勞工」身份提出請求,違者要賠20萬元違約金。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