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時,若僱主認為其所使用的電腦的相關資料,應予保留不得刪除時,離職員工不得以自行使用為理由,而無故加以刪除。如更離譜跑回公司偷偷刪除資料,更是罪加一等,最近又發生一起類似的新聞案例。
- Mar 22 Wed 2017 11:00
職場刪除電腦紀錄的犯罪問題
- Mar 21 Tue 2017 10:00
警察杯杯不能再用直覺臨檢了
客委會李永得主委在台北轉運站遭員警臨檢盤查事件,網路上引起正反論戰,有認警察臨檢正當必要,執法無錯;也有認警察任意對路人臨檢,重現戒嚴時期警察國家。此事件源於李永得主委穿了拖鞋出門買東西,被警察認為倉促步行且瞄了警察一眼,乃認形跡可疑,故趨前盤查。李主委自認未犯法,質疑臨檢正當性,警察表示了解無犯罪可疑後,放行李主委離去。事後,李主委在臉書上怒罵「台北市甚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
- Mar 20 Mon 2017 00:00
失智症者移轉財產無效之判決參考案例
新聞案例可供參考,一位林老先生於九十歲過逝多年前,已經罹患老年癡呆症,並無表達意思的能力。其子女主張繼母在林老先生過世前,有盜領千萬以上存在,還將父親不動產移轉至繼母名下,雙方因此產生訟爭。第一審判決繼母勝訴,第二審改判繼母須返回千萬存款及及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 Mar 17 Fri 2017 14:10
特休假的年度應該如何計算?
在勞基法去年進行大幅度修正後,可以看出越來越重視特休假的問題,除了對於未休完之特休假,即應依法折合加班費,不能再以「非可歸責於雇主而未休畢」的理由拒絕外,對於特休假的計算,到底要採取曆年制、周年制、會計年度制,都有不同的聲音。
- Mar 15 Wed 2017 15:52
社區樑柱裝置監視器的問題
可否在社區地下室停車位樑柱上架設監視器呢?最近有一件新聞案例,約略是說某公司因所有之車輛停放在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常遭人用利器刮傷,因此在其停車位周圍樑柱架設了三支監視器,引起旁邊停車位所有人陳小姐的不滿,認為這樣子侵害其隱私權。因此,提出訴訟要求賠償,並請求拆除監視器。陳小姐指出,該公司未經全體住戶同意,在地下層停車位周遭梁柱,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其停車位是在邊旁,是在監視器的拍攝範圍內,駕車外出、返家停車、車內活動等等,都會被拍攝到,認為侵害全家人的隱私權,要求拆除及賠償精神慰撫金。然而,公司則表示貨車停放地下停車位,常遭人丟棄雜物、垃圾在車頂,也常遭碰撞、刮傷,而隔鄰陳女長子停放車輛,多次造成公司使用車輛的困擾,另稱陳家人還數次在貨車擋風玻璃黏貼要求拆除監視器的紙張,用襪子、塑膠袋套住監視器等等,此外,社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表示未禁止住戶可在車位自行裝設監視器等語。
- Mar 13 Mon 2017 00:00
朴槿惠遭彈劾下台事件
韓國憲法法院今日判決通過總統朴槿惠之彈劾案,其將下台。自總統身份下台的她,除了先前總統的禮遇被取消之外,更重要的是將失去刑事豁免權,沒了刑事豁免權,等著她的就是收賄、違反醫療法等多項罪名,將來恐難免遭起訴的命運。
- Mar 10 Fri 2017 00:00
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有名男子婚後的三年隱瞞自己已婚身份,對婚友社謊稱自己仍單身,婚友社替他安排相親,其多次與相親女子外出,甚至出入摩鐵遭妻子抓包。其妻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法院調查後發現,兩人結婚時未約定夫妻財產制,離婚後女子得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之差額,判決男子需給付女子三千萬元。
- Mar 09 Thu 2017 10:42
外拍女模被殺案─偵查公不公開呢?
近日,台北市警局南港分局發佈新聞稿:「渣男以外拍名義,利誘小模強盜殺人案」。陳姓女子遭勒斃一案,因被告程姓男子供述被害人友人梁女參與犯案,檢方於參考相關證據後,同時聲押梁女。案情細節,各大傳媒鉅細靡遺報導,說案發時被害人之閨密梁女也在場,涉有重嫌。檢方聲請法院將梁女給押了,一大堆義憤填膺報導或評論,紛紛指責梁女是「假面閨密」、「閨密的背叛」。甚至還有網路意見領袖跳出來,教大家如何分辨誰才是真的朋友。短短一天,二萬多則留言灌爆梁女臉書。
- Mar 08 Wed 2017 11:00
檢舉交通違規照片要怎麼拍?
- Mar 07 Tue 2017 00:00
業務過失傷害加重有道理嗎?
一位在飲料店打工的女大學生,外送飲料時與其他車輛發生車禍,不慎造成他人受傷,法院認為送飲料為女大學生工作上的行為,認為業務過失傷害罪,而非一般過失傷害罪,這是最新的一個案例。駕駛變成了賣飲料的女大生的業務,這讓人覺得有點怪怪的。法律規定,如果是業務上過失行為,造成他人傷亡,會因為業務行為而加重處罰。但實務上,經常因為到底是否是業務行為而發生爭議,像本件騎車送飲料發生車禍,送飲料而傷到人,說是業務傷害還有點道理,騎車行為要算是業務,是否過於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