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爆出有國軍飼養的犬隻突然死亡,經獸醫判斷,是因為吃到農藥或除草劑等有毒物質所致,有國軍檢舉曾有同袍疑似拿木棍毆打該犬,且強迫其吃下不明白色粉末,向指揮部檢舉無果,因此上述經過的影片交給記者,才讓整個消息見報。對於這種虐待飼養犬隻造成死亡的案件,如果是國軍弟兄,決不是單單只有行政懲處,依照動保法還有刑事責任!
- Nov 04 Fri 2016 13:24
虐狗致死,應負擔刑事責任
- Nov 02 Wed 2016 11:01
雇主未制定性騷辦法的法律責任
有新聞報導有位小姐在公司上班時,接連受女同事以電話、簡訊、郵件、LINE等騷擾,表達「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沒有你我要怎麼上班」等愛慕內容,且有不當肢體接觸,甚至跟蹤回家。雖然這位小姐向公司申訴,但主管未積極處置,經勞工局介入調查後,認為公司未依法設置性騷防治辦法來積極有效處理職場性騷擾的問題,因此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二十萬元。但究竟雇主對於職場上所發生的性騷問題,要怎麼處理呢?
- Oct 31 Mon 2016 10:57
有前科紀錄可以開計程車嗎?
近日傳出有藝人搭乘計程車時,與司機發生衝突,鬧到地檢署的事件,許多網友遂質疑政府,是否應該對計程車司機之資格進行管制,減少消費糾紛,甚至應該要求無前科紀錄之類的,但其實,法律上只有規定曾犯某些重大犯罪之人,才不能擔任計程車司機,因為限制太多,可能會有憲法上的爭議。
- Oct 30 Sun 2016 00:00
TRF的真面目-4 業務人員符合法定資格嗎?
像是TRF這種複雜高風險性衍生性金融商品,倘若在銷售之前不篩選適當的客戶、不向客戶充分說明告知可能的風險或是損失等交易上重要資訊,等於是擺明將客戶當成肥羊一樣宰殺,這一點,在過去金融海嘯時期,連動債風暴,就已經用血淋淋、活生生的被害故事,告訴了我們這個結果。也因此,在銷售TRF上,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銷售銀行應負說明告知義務,也因此,倘若負責推介、銷售、交易的人員連什麼是TRF都不知道,或是很奸詐,明明知道卻不告訴客戶相關風險,可能就會重演連動債當時的慘狀,所以這些人在從事相關業務之前,就必須要取得相關法定資格,才可以執行業務,以確保他們有相關衍生性商品的知識以及倫理。
- Oct 26 Wed 2016 18:22
離職後競業禁止的法律問題
- Oct 25 Tue 2016 00:00
TRF的真面目-3 遞延損失的養套殺
TRF交易之所以讓投資人深陷其中,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在於當投資人發生虧損的時候,銀行會勸投資人再做一筆新的TRF交易,用新的交易的權利金來貼補損失而要產生的追繳保證金,只是平心靜氣下來想一想,那如果新的TRF交易,又賠了,怎麼辦?
- Oct 24 Mon 2016 00:00
物業舞弊污錢 管委暗查送辦
- Oct 20 Thu 2016 00:00
TRF的真面目-2 銀行如何放水財報?
很多人都知道要承作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必須要財力雄厚,如果法人客戶資產沒有新台幣五千萬,是沒有辦法打開銀行TRF交易的大門的。對於銀行來說,假設嚴格限制,當然就會少做很多筆生意,少賺很多比佣金,可是站在公司治理和金融監管的角度,形式上仍要遵守金管會上述資產限制的要求,因此,有些銀行就想出了一個妙招,本來應該負責審查客戶財報的銀行,居然跳下去協助客戶編財報!
- Oct 19 Wed 2016 11:37
被害人未提告,偷拍者的手機仍被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