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一般民事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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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南投旅遊  

問:2020年我國首都龍城遭受活死人病毒攻擊,路上活屍橫行,尤其是捷運站更是聚集眾多活屍不解散,龍城捷運公司因此營運下滑而頭痛不已,此時大桶生技公司研發出對抗活死人病毒解藥,龍城捷運公司大量採購,經過3年奮戰,終於解決活死人壅塞捷運公司的問題,這時大桶生技認為龍城捷運公司貨款已經拖了3年應該要還錢了,沒想到龍城公司認為依照民法第127條第8款的短期時效規定,商品製造人的貨款如果沒有在2年內要求買方給付,2年過後就可以拒絕付貨款,大桶生技在買賣過後3年才要求付貨款,早已超過時效而拒絕付錢,大桶生技反駁解藥具有特殊性並不是一般商品,而且雙方都是公司行號又不是普通消費者,不應該適用民法短期時效規定,龍城公司沒理由不付錢,請問誰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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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陽與布痞  

  從事體育活動教學時,老師要隨時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若有身體不適,或是體質比較特殊,不適合參加或從事某些體育活動時,老師應避免讓學生參加,或是讓學生休息,或是讓學生從事適合的體育活動,若已受傷,學校校護應注意依醫療救護知識照護;否則發生同學之受傷,可能會有賠償責任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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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南投旅遊  

問:小胖是一個奮發向上的青年,鄰里間以獨立、白手起家而受人稱讚,鄰居王爺爺因為可憐小胖孤苦無依沒有長輩提攜,雖非親非故,但從小就對小胖照顧有加,每月固定給十萬生活費,逢年過節更有一、兩百萬的營養金贊助,數十年來從不間斷,雖然長大後的小胖已有不錯的工作收入而生活無虞,但王爺爺仍然無怨無悔的繼續付出,一日王爺爺因病辭世,留下龐大的遺產,小胖傷心難過之餘,心想人沒有選擇不被長輩扶養的權利,決定依照民法第1149條規定:『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要求王爺爺的後人應該撥一部份遺產出來給他做為繼續扶養的資 金,請問小胖這樣要求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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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南投旅遊  

問:透過法院拍賣程序買到凶宅,可否主張瑕疵擔保責任,要求拒買或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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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放春假  

問:艾蜜麗在時尚髮廊工作多年,專職設計造型及理髮,以一手屠龍刀名震髮界,某日操作剃刀時不慎傷及手指,經治療2年仍無法痊癒,雖不影響日常行動,但經過醫療鑑定已無法靈活施展流利的屠龍刀。期間艾蜜麗雖治療中無法工作,但仍領取職災薪資補償,米蘭達不堪負荷要求求艾蜜麗須返回工作,但職務改為清洗廁所,艾蜜麗不願接受,認為依照勞基法規定,因職災受傷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仍可要求米蘭達繼續給付薪資補償,否則米蘭達必須一次給付40個月的工資補償才能免除責任,米蘭達可也不是小孬孬,反說既然工作已經改為清洗廁所,僅是手指受傷並非勞基法所說的「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不符合規定,若不回來上班就不給工資補償,請問艾蜜麗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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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愛草地

問:單親媽媽艾蜜麗在時尚髮廊工作五年,薪水雖然只有2萬2千元,但每月都可以領到加班費3萬元,工作獎金1萬元。老闆米蘭達對於毫無時尚感的艾蜜麗非常反感,決定依照勞基法資遣艾蜜麗,即便苦苦哀求,但米蘭達只冷冷的說了一句:開除你剛剛好,利大於弊,反正依照勞基法會給予五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工資以每月薪水2萬2千元計算,可憐的艾蜜麗深感委屈,認為資遣費工資計算應加上加班費,工作獎金才公平。請問刻薄的米蘭達,計算資遣費的方式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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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爬山  

問:老陳任職於香蕉貿易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1年期團體保險,意外殘廢可獲賠200萬元。某日深夜熟睡中,被窗外學生的嬉鬧聲吵醒,昏沉中決定起床如廁,半夢半醒之間又想到平日老闆老是要他退回案件重審,氣憤難耐,一時未注意廁所地板濕滑,老陳一不小心,重重摔倒在地,腿部劇烈疼痛緊急送醫,其間經多次手術治療,但住院中卻因手術造成傷口感染,雙下肢重度殘障之傷害,悲傷之餘不忘向保險公司審請理賠,保險公司卻以該殘障是因手術傷口感染所導至,並非因意外跌倒產生,當然不可能理賠。請問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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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爬山  

問:王小八常期向張大頭購買電器產品,合作愉快;後來進而約定合作販賣電器,合意各出資二分之一,成立黑點公司販賣電器,雙方並簽立合作書面經銷協議,準備由張大頭擔任黑點公司董事長。結果王小八沒有出資,由張大頭獨資就成立黑點公司,但黑點公司並未實質運作。後來還是由張大頭出貨電器給王小八,過一段時間,王小八拒絕付款給張大頭,表示貨物有瑕疵。張大頭提起訴訟,王小八在第一審主張自認與張大頭成立交易。到了第二審竟否認雙方交易,主張當初協議是與黑點公司交易,所以張大頭不能請求貨款,要求法院撤銷承認張大頭為出賣人自認之事實。試問:王小八的主張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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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痞與歐爺  

  今年初有件新聞標題寫著「不理支付命令,被詐五千萬」!如果了解支付命令意義的人,可能知道在講什麼,不清楚支付命令的人,可能聽得霧煞煞。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意思是說,如果有人欠錢,債權人可以聲請法院核發一種支付命令的東西,命令債務人還錢,這種程序為訴訟前的催債程序,假若確實有欠錢,債務人也沒意見,雙方就不用到法院再進行訴訟了。同法第516條規定:「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因為只是督促債務人還錢的手段,並非訴訟,基於憲法保障訴訟權原理,債務人只要異議,就會視同進入訴訟程序。同法第521條規定:「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換句話說,收到支付命令未於法定二十天期間內提出異議,這個確定的支付命令,和判決是有同樣的效力。所以說,支付命令是很可怕的東西,千萬要注意,不能不理會。有的人以為是詐騙集團寄來的東西,就丟在一邊不理會,實際上,詐騙集團萬一利用法院核發真正的支付命令,還是可能會有效力,因此,收到支付命令,若無特殊理由,原則上均應該提出異議,以防止發生確定的效力,看看下則新聞,看倌們就會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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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70126    

  通常買到海砂屋,可能不會馬上知道。不過,一旦知悉買到海砂屋,應盡速通知出賣人,主張法律上解除契約或是減少價金的權利,否則有可能被認為是承認所買到的房屋,而不能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也就是對於該瑕疵的海砂屋,不能向出賣人主張原本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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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放春假

問:蔣漢住隔壁有間大砲鐵工廠,每天使用沖床機器,生產大量鐵製品,每天機器噪音,吵得蔣漢白天都不敢回家,蔣漢可以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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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放春假  

問:唐名簧為表示永遠愛著女友楊桂肥,開了一張五百萬元的支票,贈與楊桂肥示好。後來感情生變,唐名簧向小肥表示:「我不愛妳了,我要撤銷贈與,把支票還我吧!」楊桂肥勃然大怒,趕快將支票軋進銀行,結果當然是跳票。請問楊桂肥可以執支票向唐名簧要求給付五百萬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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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放春假  

問:李存續積欠馮到債務一百萬元,馮到又欠耶律得光二百萬元,耶律得光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馮道對李存續的一百萬元債權」。但李存續就是不還錢,馮道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法院判決李存續應給付馮道一百萬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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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亮晶晶  

問:祖先留下一塊寶地,由謝懸家族共有,謝一、謝二、謝三,謝十二都是共有人,後來這塊寶地,因謝三私自同意老鄉王孟使用,因此未經共有同意佔有使用多年,謝一為了全體共有人利益著想,準備打官司要求王孟拆屋還寶地,不過,謝三礙於情面要求打官司時,不得將謝三的名字寫在訴狀上面,謝一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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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事*  
問:蔡卯相中法院拍賣的一塊土地,委託好友張應幫忙代理投標,相關文件及保證金都準備齊全,蔡卯出價最高得標;張應功勞一件,不過法官當場發現張應沒有放代理授權書;哇,這個得標有效嗎?法官可否命張應補陳代理授權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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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N0061  

  委託仲介買賣不動產,仲介依委託銷售價格覓得買家後,出賣人反悔不賣,或買方不買了,買方、賣方可以拒付仲介費用嗎?此類型仲介服務報酬爭議層出不窮,前一陣子又發生此類似案例。某婦人委託仲介公司出賣不動產店面,成交價格九千多萬元,婦人在簽約後翌日就反悔了。婦人同意賠償買方四百萬元,但是不願意給付仲介費,婦人和仲介因此發生訴訟。法院認為仲介已完成居間行為,出賣人仍應給付仲介費用三百多萬元。一般人都知道,委託仲介買賣房子要給付仲介費用,但是對於買賣雙方因故解除契約或沒有繼續履約的情形,是否也要給付仲介費用,就可能不清楚。俗稱的「仲介」在法律上的用語是「居間」,就是居中介紹的意思。依民法五六五條規定: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此外,依民法第五六八條規定:居間人,以契約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者為限,得請求報酬。換句話說,買賣契約因為仲介而成立,就要給付仲介或居間之報酬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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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爺負責電影宣傳業務  

問:顧大頭向柯小明借五十萬元,顧大頭只開立一張六十萬元支票作為擔保,交給柯小明;柯小明擔心顧大頭不還錢,希望顧太太也要負保證責任,要求顧太太也要在支票簽名。顧太太為保證顧大頭一定會還款,就在支票後面簽名。後來顧大頭跑路,柯小明要求顧太太負支票背書人責任,顧太太則表示沒有背書的意思,不負票據責任。孰人有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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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貓空路跑陽陽與布痞

問:李小頭將心愛的法拉利超跑,停在市立牛頓公園旁路邊停車格,準備去吃個法國大餐,突然間公園路樹第倫桃的果實(Elephant apple fruit)竟然從天而降,把法拉利超跑的引擎蓋砸凹一大塊,李小頭當場一個頭二個大,變成名符其實的李大頭,李小頭要找誰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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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PEE  

問:大頭營造公司承攬業主烏拉蛋公司之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簽約施作半年後,發生中東大戰,鋼筋、水泥、砂石等原物料大漲二倍,導致大頭營造公司根本不敷成本,大頭公司可否以情事變更原則,向烏拉蛋公司請求增加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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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陽與布痞  

問:A業主委由B水電公司承攬工作,因為土建營造未能申請使用執照,以致於B水電公司完成水電安裝,仍無法申請水、電使用;最後B水電公司主張解除契約離場。A業主為了保管已完成水、電工作設備等,可否對於B公司求償代墊之維修、保全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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