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差值3%範圍」是讓3%還是讓6%?-談談意思表示的隱藏不

                   總統大選逼近,國民黨和民眾黨為求共同擊敗現在的執政黨而多次磋商合作,但是在總統、副總統人選上屢屢沒有共識,最後雙方的共同聲明就是在民調「誤差值3%」到底是「讓3%」還是「讓6%」一事各執一詞,如果是發生在一般簽署契約上,契約當事人在完成簽約後才發現契約標的和當初所想像的不一樣,那要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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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股東監察權之主體及對象   

                雖然學理及實務上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有較多之討論,惟我國之商業環境,仍以有限公司為大宗。有限公司係由少數有限責任股東組成,同時具有資合與人合公司性質的公司組織,不同於股份有限公司濃厚之資合性,有限公司係以全體股東及董事為其機關,除了董事必須具有股東身份外,公司法並無要求有限公司設置股東會,有限公司之日常業務執行,則委由具有股東身分之董事負責;至於有限公司重要事項之決定,依事項之重要程度,有不同表決權數之規定(公司法第98條至第1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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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採購標案,依時序可分為招標、投標、審標、評選、決標、履約、驗收等階段,法律上通常會將「招標、審標、決標」階段定性為公法關係,後續的「履約、驗收」則定性為私法關係,各自適用不同的救濟規定。政府採購法之主要目的即在於規範與控制機關與廠商在政府採購程序之行為,讓人民納稅錢可以用在刀口上,並且讓廠商可以在一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與政府打交道,達成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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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有父母很疼愛子女,所以將大筆金錢、車子、房屋、土地等財產贈與給子女,結果子女財產到手後,卻不孝順、不扶養、打罵父母、將父母趕出家門或不履行講好的條件等等,傷心的老父母可以將贈與給不孝子孫的財產拿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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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疫情紓緩解封後,越來越多的國內外藝人團體接連展開演唱會行程,國內許多粉絲們也爭先恐後搶票,想要目睹喜愛藝人的風采,當然,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有心人士自然也會想趁機賺一筆,以大量購票、搶票機器人等方式一次購買大量票券,再抬高價格售出這些票券,這樣的行為就是所謂的販售黃牛票,那販售黃牛票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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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名網紅Joeman及蕾拉夫婦被爆出持有大麻,遭檢方搜索住處發現吸食器並帶回新北地檢署應訊,消息一出造成社會大眾譁然,對於大麻的各種問題也引起熱烈討論,究竟與大麻相關的違法行為有哪些,分別會構成什麼刑責呢?以下分別討論之。

JOE由自取!網紅惹上大麻煩,行為罪責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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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個車禍案件,被害人主張受傷的程度是「右肩運動失能(活動度喪失三分之一)」,應該是重傷害,但是法院卻認為屬一般傷害。那麼,到底什麼是重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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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店做生意,常常會因為債務糾紛或客訴問題,和他人發生口角,這時候老闆最怕對方說要讓自己的店開不下去,像是說要找兄弟去店裡「捧場」,或是暗示晚上要找人砸店等,總而言之會碰到許多妨害營業的威脅,老闆或是店員這時候該如何自保呢?提告恐嚇罪或許是一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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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毀律師事務所的玻璃門只會構成毀損嗎?

         曾替〝薔薔爸〞打官司,揭穿「假買屋真詐財」官司的律師黃泓勝,因本案而在去年遭人持磚頭、還有棍棒,亂砸他位在新北市新莊區的事務所,黃律師提告後,檢方卻以黃律師「人不在場」,所以也不足以讓黃律師心生畏怖為由,只認定毀損而沒有恐嚇罪嫌,但是,到底怎麼樣才能算是恐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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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從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觀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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