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新聞標題這樣寫著:「手推車撞破假奶,逆轉判賣場免賠」。案例大略是一名婦人去大賣場購物,把手推車推上電動扶梯時,因為推車翻覆而撞破隆乳過的胸部,因此向賣場提告,第一審原本判決賠償六十萬元。不過,賣場上訴第二審,法官認為被害人未將推車停正,斜停狀態的推車未能卡住電動扶梯載台的卡榫,法官認為操作不當,判決婦人敗訴,才會出現撞破假奶免賠的芫爾新聞標題。
- Dec 15 Tue 2015 23:51
手推車撞破假奶之賠償爭議
- Dec 13 Sun 2015 23:12
僱用人指揮無駕照受僱人開車的法律責任
案例:小史任職法拉綠交通公司擔任小客車駕駛,負責接持外賓。有一天,法拉綠公司的大巴駕駛得了腸病毒臨時請假,當日又需大巴出車,老闆請沒有大客車駕照的小史幫忙開個車,小史說沒駕照不能開啊!老闆說事出緊急就幫個忙吧,小史無奈才出門駕油就把人家加油站給撞壞了,加油站向法拉綠公司求償二十萬元。公司賠了二十萬後,轉向小史賠償,小史該如何是好?
- Dec 12 Sat 2015 10:51
欠稅不繳會被關起來嗎?
- Dec 09 Wed 2015 11:27
勞動基準法新修條文說明
民國104 年11月27日,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部份「勞動基準法」條文。其中有關「競業禁止」、「工作調動」二部份是相當重要的修正,雇主及勞工朋友均應該知道這二部份的新修規定,才能各得其所,雇主依法行事,勞工也知道最新的自身權利保障規定。
- Dec 07 Mon 2015 20:36
傷腦筋的法條
最近軍宅問題沸沸揚揚,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24條第1項規定:「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24條的要件是「承購人」。如果向「承購人」來購買權利或房屋的「購買人」,與承購人的要件是否相符呢?文字上是不一樣的,不過,在此不是討論「承購」與「購買」的意義,而是提醒大家在適用法律的時候,條文要仔細看,一不小心或是法條看太快,就會忘了正確的要件,例如這個「承購人」與「購買人」長得就很像,容易誤會啊!
- Dec 03 Thu 2015 09:24
傲客人生-旅遊糾紛
年底到了,很多人都在放假出國,有時候自己不能出國旅遊,但是看看別人網路上出國旅遊文章或是照片也是一種享受,不過我有一個同事很特別,他也喜歡看遊遊文章,但是他專門看悲劇式的旅遊心得,例如花大錢,但是吃、住的行程都很爛的分享文章,他說看完之後上班心情都好起來,慶幸自己可以上班沒有出國玩,我大概也看了一下內容,感覺真的還不錯。
- Dec 01 Tue 2015 15:18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法律問題
案例:上市公司東晉公司依照《公司法》第267條第8項規定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約定人事經理東方朔任職滿二年時,東方朔可以取得一萬股東晉公司的股票,以表現公司對於人才的重視;豈料,不久之後,東晉公司改朝換代,新的董事長司馬德宗許多政策倒行逆施,不僅總經理陶淵明自請離職,連許多基層人員也深懷不滿,東方朔於是認為東晉公司不可久留,於是在人事經理於任職滿二年的前一天,向東晉公司遞出辭呈,離職單載明預告在二十天後離職,並請求東晉公司依照約定,發給前述股票。殊料,董事長大怒,主張東方朔申請離職的時候還沒有滿二年,所以不算達成發給新股的條件,拒絕讓東方朔拿到約定好的一萬股股票,請問東晉公司董事長這樣的主張,有沒有道理?
- Nov 25 Wed 2015 12:16
傲客人生-消費者的解約權
我的一個朋友30多歲還沒交過女朋友,最近好像交了一個女朋友,他很傳統也非常興奮,以為交女朋友就是快要結婚了,剛好經過家具展,業務員推銷之下,一口氣買了30~40萬的家具,想說裝潢一下家裡準備迎接新娘,當場付了10萬定金,結果一回家才發現女朋友好像還沒有結婚的意思,,他有點後悔,問我能不能解約不買,跟家具老闆要回定金。
- Nov 24 Tue 2015 18:25
道路上私自劃設紅線會有法律責任嗎?
案例:惡鄰古堡大廈管委會看到大樓前的馬路邊,總是有一排機車隨便亂停,不僅影響住戶出入上的方便性,更嚴重影響社區美觀,因此異想天開,決定自己在馬路邊劃一條紅線,讓人以為是警察或交通主管機關劃的,以阻止停機車,豈料常在該處停車的里長朱海編看到,覺得怎麼沒有經過自己這個里長伯的同意,交通單位就多劃一條紅線,很生氣,馬上打1999檢舉,這才發現這條紅線根本就是惡鄰古堡管委會私自劃設的。
- Nov 17 Tue 2015 11:07
國外被人幹譙,回台灣告得成公然侮辱罪嗎?
周拉比與焦美麗搭同一班機至日本,二人比鄰而座,周拉比老是不經意的碰到焦美麗的手肘,下機後,在東京成田機場的出境大廳等行李的地方,焦美麗愈想愈氣,就在眾多乘客面前對著周拉比大叫:「幹拎娘老x掰,死垃圾,手最好爛掉」。周拉比不甘被罵,回台灣準備向地檢署提告公然侮辱罪,周拉比這登徒子告得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