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8.jpg  

  依據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如此看來,不是律師是不能輕易幫人打官司的。最近,又有一件違反律師法被判決有罪的新聞案例。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阿狗燦笑

  如果老闆發Line問員工事情,員工回個笑臉,這是什麼意思啊?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DSCN0152  

  父母管教小孩,是否得加以體罰?一直是有爭議的話題,最近就有一件律師打傷小孩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例。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布痞爬山玩水

   在發生某人氣藝人自殺的事件後,許多人根據她的遺書,將矛頭指向常在網路上發表批評該藝人言論的網友,認為正是因為這些網路言論的「霸凌」,才導致了這起不幸的事件;不少在網路上也遭受過批評的政治人物,也紛紛跳出來,表示自己以往也飽受「霸凌」之苦,並要求主管機關應該盡快通過法律,以刑事責任制裁這種網路「霸凌」行為。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布痞反霸凌  

作者:鄧湘全律師(陽昇法律事務所所長)、洪國華(律師)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oopee與朋友  

  有位沒有結婚的徐老先生過逝,留下一間房屋不動產。因為祖父母、父母、法定兄弟姊妹等人也都不在了,房屋乃歸國有。後來,與徐老先生有自然血親關係而被他人收養的的妹妹,終止收養欲繼承該房子,卻因已歸國有,該妹妹就提出訴訟主張繼承權。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陽昇法律事務所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DSCN0061  

  員工被認定執行職務侵害他人權利,老闆可能被判決連帶賠償哦!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哪  

※ 案例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碧潭路跑  

  最近阿帕契觀光團事件,舉國關注,不過也多虧這種阿帕契參訪團,才讓大家知道保密非常重要,還有啊!臉書不要隨便打卡。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