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笑氣」未列為毒品管制,因此以前在夜店使用笑氣,似乎無法可管,然而現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笑氣,可是違法的行為。新聞報導,近日員警前往某間汽車旅館臨檢時,接獲住戶反應隔壁房間發出許多吵雜聲音,還有類似打架丟東西的聲響,警員乃前往該房間詢問查看,發現其內有兩支氣鋼瓶,由於笑氣已遭列管,因此將房客帶回派出所,函送環保局裁罰。

  所謂「笑氣」就是一氧化二氮,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下稱毒管法)第3條規定:「關注化學物質,指毒性化學物質以外之化學物質,基於其物質特性或國內外關注之民生消費議題,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並公告者。」笑氣已經被環保署列為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未經許可是不得隨意「運作」笑氣,否則會被裁罰。雖然笑氣未被列為毒品管理,但仍然是屬於主管機關管制的化學物質,不得隨意使用。

  什麼叫運作笑氣呢?依據前述《毒管法》規定,所謂「運作」,指對化學物質進行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存或廢棄等行為。因此,《毒管法》第24條、第25條規定,相關運作方法,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方法行之,若違反前述規定而使用或販賣者,依《毒管法》第61條,可以裁罰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實際上,笑氣的化學式N2O,學名為Nitrous oxide(氧化亞氮或一氧化二氮),主要是作為醫療、食品、半導體工業等使用,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指出,近年來濫用在娛樂目的的新聞時有所聞,但是一氧化二氮所導致的中毒可能會產生嚴重且長久的神經系統影響。笑氣常被用在夜店、派對聚會等場合助興娛樂,當人體吸入後數秒內會產生欣快感,但持續時間只有幾分鐘,因此容易追加使用,使用量也就越來越大。當過量使用時,會頭暈、嘔吐、失去平衡、下肢無力及認知障礙、喪失方向感等,甚至缺氧造成窒息。長期使用則會使得人體維生素B12的生成受到影響,可能導致周圍神經病變,出現手腳麻痺、無力行走、立體感喪失等症狀,甚至造成精神異常如抑鬱、精神錯亂等。此外,食品藥物管理署也提醒民眾,如有醫療上的需求,應按照藥事人員的指示使用合法來源的氣體,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奇而濫用,才能維護自己的健康。

  總之,年輕人跑夜店歡樂或許是人之常情,但是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好奇而使用笑氣,所有的毒品、藥物或化學物質的濫用,都是從「好奇心」、「沒關係」或「我不會上癮」而開始,但後來多陷入其中而無法自拔,甚至用量愈來愈大,造成精神疾病或器官壞掉的,也屢見不鮮,因此提醒年輕人,千萬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用了笑氣真的會讓你以後笑不出來」!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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