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在現代社會被應用在許多方面,不少專家預測未來技術更成熟後,在一些工作崗位上,將會取代人力,甚至人工智慧的表現比起那些被取代的人類更為出色、成本更低。姑且不論如此對於人類社會的影響是好是壞,近來更有人認為,人工智慧似乎也該享有智慧財產權了?

  首先,有人以人工智慧為發明人的專利,向歐盟提出申請,遭到駁回,一狀告上歐盟法院,歐盟在專利方面較為保守,常常會基於許多既有社會因素駁回,於該案中,歐盟法院就說AI不是人,智慧財產權是保障人類的智慧創作成果,所以否決的該案的申請,該人工智慧的研發人憤憤不平,認為如果是自己教導出來的學生,其研發的專利受到法律保護,為何自己研發的人工智慧不能享有權利?不過,學生是人,人工智慧不是人,法律上仍有區別,或許是法院否決的理由。

  另外一個案子則是在中國,騰訊在去年主張自己所有的人工智慧寫出的文章,遭到他人違法重製,同樣到法院起訴,被告同樣辯稱人工智慧不是人,智慧財產權不受法律保護,但中國法院見解則不同,認為該案所涉的相關文章,具有獨創性,且結構合理、邏輯清晰,判決被告敗訴,不過權利歸屬於騰訊公司,倒不是那個人工智慧,某程度上來說,仍然是認為人工智慧不可以享有權利,但與歐盟法院不同之處在於,不是完全沒有權利,而是權利歸屬於人工智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在智慧財產權本身成為產業革命以來的第二次圈地運動的工具後,人工智慧的出現,無疑是加速了這樣的過程,當人工智慧替代了人類,連研發成果的權利都受法律保障後,會不會有朝一日反客為主,如電影中的AI將社會上的人類給驅離?沒有人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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