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罪:八張傳票背後的人性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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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湘全律師為何要寫這本書?
而背後又有那些心路歷程呢?
作者自序-《微光下重生》
飛翔,不需要翅膀,用心想像。
生命,不需要等待,活在當下。
一直以來,寫法律以外的東西,更能感到自在飛翔的感覺,這本小說集,在這樣的狀態下完成。了解現實不完美,真切用心活著,虛構的小說存在我真實世界的一個角落。
老爸在我七歲時過世,老媽帶著四個嗷嗷待哺的小鬼頭,家無恆產,直接進入貧戶資格的家庭。小學那段歲月,記得每學期繳交學雜費時,要先向里長申請貧戶證明,再拿去給老師辦理退費,全班只有我家是領貧戶證明過日子。直到國小三年級,班上另位同學的爸爸也離世,他也變成貧戶。國小畢業前,好像再也沒有人的爸爸翹毛(過世)了。那時心裡想,為何我倆的爸爸這麼不耐命呢?
貧窮不可怕,但是連安身立命的家都被毀了,欲哭無淚的心情,會讓人覺得世界之大竟無立錐之地,那才可怕。事情是這樣子,我爸還沒走之前,向人家買地蓋屋,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多年後,地主要求拆屋還地,最終給點補償費,我的老家就硬生生被拆了。究竟上一代不懂法律或公義無常,無關緊要。回首過往,每每站在老家附近土地上,小時候回憶,常常湧上心頭。法律不能保障自己的根,不能保住我的老家,我未心存怨懟。彼時起,我開始懷疑,法律世界存在真正的客觀真相與正義嗎?
考上臺大法律那一年,我騎著名流一百摩托車,從中壢一路北上騎到臺大男四舍,前座腳踏板,放著一只像是監獄囚犯使用的藍白相間小帆布袋,裡頭裝著簡單行囊,心中想起我在中壢高中畢業紀念冊上的留言:「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從此走進矮窄的法律世界,迄今三十年。當了律師以後,看盡人生百態。單從法律角度看事情,永遠是以管窺天。普遍認為法律審判帶來公理正義,大多臺灣人卻不相信法律,這是很奇妙的現象。成千上萬社會新聞吸引著人們的目光,公平正義口號喊得震天嘎嘎響,人們對於法律的期待及內心的矛盾,剪不斷理還亂。
從不期待人世間的審判能夠完美無瑕,也不冀望法律審判帶來絕對正義,只盼望法律發出微光,稍稍能看見公平正義的影子。法律生命力,源於法律事件本身的有機體,當事件本身死了,失去活力,法律無從發揮它的能量或是生命力。若能藉由法律的工具,在法律事件中,找到些許人生感動,或找回人們對失落生命力的重新認知與尊重,法律存在的價值就功德無量。
這本短篇小說文集,原型出自我執業過程的案例。以小說方式呈現出來,原本的人與事,都用不同符號、場域替代。與其說是法律故事,倒不如說是個別人性寫照。是非、真假、對錯、善惡,沒有標準答案。故事背後的隱涵,無論是對生命無奈的嘆息、情感的糾葛、因果的循環、退讓的智慧、執法公平性等等,我毋寧相信,以一種活在當下的信念,往前看,會發覺一切是美好的。
故事裡面的人與事,不同時空交錯,編織出同樣的真實人生。過往,生命或許是一連串誤會的集合體,每個人都有自己不為人知的無奈,有人幸運地度過了難關,有人不幸地掉進黑暗的深淵。每個人際遇有所不同,生命歷程也各有千秋,但活著就有希望,有一點微光,也許就能走出黑暗世界。你我,可能是點亮微光的那個人。你我,也可能是需要微光的那個人。
不完美的現實世界,一樣能自在飛翔,總是有機會找到生之意義,這是我寫這些故事的初衷,希望對讀者能有小小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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