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眺奇萊山.JPG  

  新聞報導,受到Pokemon GO的影響,許多玩家常常到北投公園或是南寮漁港等Pokestop密集的地方抓寶,且一到假日更是人潮眾多,甚至群體奔跑抓遊戲中強力寶可夢「快龍」的影像,更讓整條馬路被擠得水洩不同,因此登上外國新聞版本,蔚為奇觀,有當地的民眾認為自己的安寧受到侵擾,因此放話說要祭出「GPS干擾器」替天行道,此一電子器材,來讓玩家的手機收不到訊號,無法上傳正確的定位資料,來和遊戲伺服器擷取寶可夢的資料,宛如電影動畫中,透過電子干擾方式讓敵人收不到訊號的作法一樣,只是想當然爾,主管機關隨即表示,這已經觸犯了電信法。

  依照電信法第48條第1項規定:「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識別呼號等有關電波監理業務,由交通部統籌管理,非經交通部核准,不得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之規劃分配、申請方式、指配原則、核准之廢止、使用管理、干擾處理及干擾認定標準等電波監理業務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並且同條第4項所授權制定之法規命令《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第11條也有提到:「低功率射頻電機不得發射減輻波,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也就是說,像是民眾所使用的GPS干擾器,原則上就在電信法與上揭管理辦法的限制之列,如果未經許可,不能夠用以干擾Pokemon GO玩家的合法通訊,例如GPS定位行為。

  或許有人會說,可是玩家很吵,影響民眾的安寧,難道沒有違法嗎?但到底什麼違法?違法的頂多是影響安寧的喧囂行為,而不是透過手機和Pokemon GO公司連線的通訊行為,如果民眾覺得喧囂行為很吵,可以向該管機關檢舉,但究後者的通訊行為來說,並沒有直接影響到民眾,不能夠將此二者無端連結在一起,來認為自己私設GPS干擾器的行為合法。而依照主管機關的說法,在違反上揭電信法與相關子法規定時,依照電信法第67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可會被論以新台幣3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喔,要私設GPS干擾器,可沒這麼簡單啊!

*更多法律資訊請追蹤本所官網👉https://sunrisetaipei.com/

arrow
arrow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