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新聞報導,某個人吃了巧克力餅乾後身體不適送進醫院,遭警方查獲竟然是吃了大麻巧克力餅乾,真是非常離譜的案例。
根據新聞內容指出,警方接獲民眾報案說女兒吃下餅乾後,突然身體不適倒地送醫,警方調查後發現,這位陳姓女子吃下的是含有大麻成份的餅乾。報導進一步指出,陳女違法訂購添加大麻成分的巧克力餅乾,自以為能抑制甜食的食慾減肥,卻在家吃完餅乾後倒地就醫,住院治療期間,警方到家裡查獲相關巧克力餅乾,驗出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在這個案例,當事人異想天開認為吃大麻餅乾有減肥療效,陳女其後並有供出上手,警方循線查獲販售大麻餅乾的鄭姓女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在這個案例,賣家表示大麻膏是從國外郵寄購買,因為對烘焙有興趣,平常除了做餅乾,還會把大麻膏混到餅乾內,在社群通訊軟體上販售給熟客。當事人吃完身體有狀況而送醫,在警方調查下,陳女坦承自己長期有減肥習慣,認為含有大麻成份的餅乾會有減肥療效,結果減肥不成,讓自己住進醫院。
事實上,不管持有、施用或販售大麻或大麻成品,都是有罪的行為。而且,販賣大麻,不管賣多賣少,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與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規定大麻是第二級毒品;同法第4條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10條第2項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去,也有人將大麻作成大麻酒、大麻太妃糖等等,透過社群軟體或在網路上販售,如果明知是大麻產品,不管是買或賣都是有問題的,請民眾千萬不要好奇而上網購買,被抓到可就後悔莫及。
有些人以為在國外施用大麻合法,就誤以為吸個大麻或賣個大麻煙應該不是什麼大罪,這是非常嚴重錯誤的觀念。大麻和安非他命一樣,在我國都是屬於第二級毒品,只要吸大麻煙就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如果賣大麻煙或大麻餅乾等等行為,都可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記住,販賣大麻或大麻產品可能被判刑十年以上,這麼重的罪,還能去碰嗎?當然不行,否則會有吃不完的牢飯!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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