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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遊戲實況主丁特質疑遊戲橘子代理的「天堂M」合成傳說製作秘笈(即俗稱之紫布)機率不如韓國原廠公布之10%,甚至砸下重本狂抽400萬元,沒想到自行統計出來之機率僅2.3%,遠遠低於遊戲橘子宣稱「與韓國原廠機率相同」。丁特還因在實況及FB多次痛罵遊戲橘子,反被起訴求償像徵性賠償1元,新北地方法院於日前(2月13日)判決駁回遊戲橘子主張,可說是讓許多非洲大課長一吐怨氣。

但是問題就這麼解決了嗎?遊戲橘子起訴的理由是丁特的「言論」侵害了商譽,法院判決理由也主要以丁特的言論(紫布製作機率)確實有經過查證為由駁回了遊戲橘子的起訴,所以本案可說是只跟「名譽」有關,自始都與「轉蛋機率是否公平」無關。

主管機關(經濟部)雖然修正了俗稱台版轉蛋法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應記載事項中「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第四款,修正後的內容為「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第二項規定「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均是著眼在「直(間)接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一項,如反面解釋,即「完全免費取得機會中獎」者遊戲廠商即無須公布機率。

如此規定是否真的妥當?雖說實際投入金錢財產者在法益保護上較重,論理上無可指責。但不可忽視的是實際的線上遊戲市場中,多充斥著「Free to play, Pay to win」的遊戲內付費機制線上遊戲,就連轉蛋抽獎的資源也都分為「付費」及「免費」取得,倘若遊戲廠商在「免費取得機會中獎」可以不公布機率,甚至暗自調降機率,助長「Pay to win」到實質上「Pay to paly」的不課就玩不下去,未必會讓線上遊戲市場比較健全。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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