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有許多影音網站,提供盜版電影、電視劇供人免費觀看,藉此賺取廣告利益,例如去年遭警方破獲的楓林網就是其中之一。經營這些網站的人上傳盜版影片供人觀賞,會侵害影片著作權人的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不過,這裡有個問題?在這些網站觀看盜版影片的「觀眾朋友們」,是否也會構成著作權侵害呢?

  當我們用電腦在網路影音平台觀看影片時,影片的資料會暫時性地被儲存在隨機存取記憶體(Random Access Memory,簡稱RAM)中,而不會永久性地儲存在唯讀記憶體(Read-Only Memory,簡稱ROM)上,二者差別在於,RAM 在斷電後儲存在上面的資料會自動消失,而 ROM 則不會。

  依據《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表演人專有以錄音、錄影或攝影重製其表演之權利。
前二項規定,於專為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或合法使用著作,屬技術操作過程中必要之過渡性、附帶性而不具獨立經濟意義之暫時性重製,不適用之。但電腦程式著作,不在此限。
  前項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之暫時性重製情形,包括網路瀏覽、快速存取或其他為達成傳輸功能之電腦或機械本身技術上所不可避免之現象。

  著作權法第22條第3項所規定的「中繼性傳輸」指的就是資料暫存在RAM的情形,但是從文義看來,似乎只有合法的中繼性傳輸才不會侵害重製權,然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電子郵件1020325號函釋表示:「如該網站係提供非法影片供網友觀賞,而您只是單純收看,未再將該影片以下載(重製)、公開傳輸方式傳輸給他人(例如使用P2P軟體),其所發生之『屬技術操作過程中必要之過渡性、附帶性而不具獨立經濟意義之暫時性重製』,依著作權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亦不涉及侵害重製權之問題。」,並不區分影片來源是否合法,均不構成重製權侵害。畢竟侵害重製權有刑事責任,如果只是在網路上點個影片來看就要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也太可怕了。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該網站是透過P2P技術一邊觀看一邊下載,因為觀看的同時除了會下載資料,也會將資料上傳供他人下載,會侵害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

  在此還是要說明及提醒大家,關於著作權的侵權要件的解釋或適用,常常實務是有所變化的,這裡只是提供一個參考,大家還是不要觀看盜版影片,免得解釋改了不知道,莫名奇妙就被移送法辦,就不太好了。

 

更多法律資訊請追蹤本所官網👉https://sunrisetaipei.com/

arrow
arrow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