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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新聞報導,近日台北市花博園區發生一起比特犬攻擊事件,起因是比特犬的飼主並未依規定牽繩,導致比特犬咬死其他飼主所養的貴賓犬。去年基隆也有一名陳姓男子因家中整修,飼養的比特犬趁隙衝出屋外,猛咬一隻路過的流浪母狗,導致流浪狗死亡。倘若你家裡剛好也養了一隻具攻擊性的毛孩子,那麼你要當心,牠會攻擊其他小動物以外也可能會攻擊人。

  飼主未管好具攻擊性的犬隻會有什麼責任嗎?

  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外同法第20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農委會於104年曾修正「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其中所公告具有攻擊性的犬隻種類共有6種,分別是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度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而具體防護措施指的是:一、應由成年人伴同;二、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三、犬隻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如果飼主未盡到防護責任,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罰鍰雖不少,但是罰錢還算小事,除了行政裁罰之外,最怕的就是如果攻擊到人或有人養的動物而使之受傷,毫無疑問的還有逃不了的民事賠償責任,以及可能的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一般人都會失控了,更遑論是本來就不受控的動物呢!而有些犬隻本身就具有較高的攻擊性,飼主更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出門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對於自家的毛小孩,除了要給予牠好的生活環境品質與照顧其身體健康,更應該要對牠的行為負責,而非放任牠「自由」行動,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與影響。這才是養牠、愛牠,對其生命真正負責的表現。希望每個飼主都能照顧好自家的毛小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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