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有一段行車紀錄引起網友激烈討論,該影片內容簡述如下:一名男子開車行經道路上,突然有一名男童衝出,轎車駕駛來不及反應而直接撞上,一名疑似男童的母親看到後焦急大哭,立刻上前緊抱男童、輕拍男童身體安慰。而引起網友討論的原因是,疑似男童父母原站於馬路對向,任由男童自行穿越道路致未注意來車,因而造成意外的發生。
於2017年底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交通事故為國內兒童死亡的主要因素,且6成發生於「穿越道路中」,顯見對於「穿越道路」的安全不容小覷。針對放任小孩在道路上奔跑這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有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違反者得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罰,而上開條文可能是一般民眾比較容易疏於注意的法規,也在此提供予讀者參考。而前開罰緩金額不高,但最主要還是希望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帶兒童出門之際,家長切勿放任小孩於車水馬龍街道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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