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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則「孫女癌逝讓嬤淚眼杖棺」令人鼻酸的新聞,後續衍生出了癌逝的何姓女子生前購買、服用號稱可增強免疫力的保健產品,化療期間使用包括調理身體的「五行」、「清焱元素」,以及號稱可以治療癌症的「化康」等產品的問題。何姓女子的弟弟指出,姊姊誤信直銷保健食品,砸上百萬元購買,延誤治療,不但散近家財,最後還送命。台中市衛生局根據網友留言主動追查,發現該產品來源是在台中市的某生技公司,經派員前往了解產品與相關廣告,發現有「化康」等三種產品涉及「廣告誇大不實」,將約談業者到案說明,確定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廣告誇大不實,可開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
  誤信保健食品具有療效,甚至是有治療癌症的效果,我們一般可能會覺得相信的人過於不明智,但這樣的情形不少見,且罹患疾病的人可能因內心徬徨無助而更容易上當,實在不應苛責受騙的當事人。也因為要保障國人的食品安全、身體健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有規定,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另外,食品也「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違反前者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違反後者可開罰60萬至500萬元罰鍰,再次違反可能遭到停業或歇業的重罰。
  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的保健食品的問題對於重大疾病患者而言,可能類似於「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各種宗教、民俗療法,像是此新聞中何姓女子深信不疑且不聽家人勸阻,但是在法律有明文管制的情形下,我們除了睜大眼睛自保之外,或許勇於檢舉不肖的廠商也是個好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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