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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被阿兵哥哥吊死了!

  殺狗影片曝光後,社會一片譁然。保家衛國的軍人,欺侮小小流浪狗,用犯罪虐殺的手段,邊殺邊笑,令人無法置信。可預料地,近來對於流浪動物請命的活動,將如雨後春筍般蓬勃而起。關於批評虐殺小白惡行的熱烈議論或舉措,一位退休將軍說:「一個士兵虐殺狗需要如此無限上綱嗎?」另一位退休將軍說:「汝之不幸,竟以國祚付了,區區匹夫,豈堪相擬,正所謂『寧為太平犬,莫作亂世人』」。太平將軍啊,您們瞭解亂世小白的悲哀嗎?

  虐殺者挾著為營區除害的觀點,勒殺一條狗,像是打死部隊的蟑螂、蚊子一樣自在,自然引起公憤。小白將死之際,還嘲笑牠是笨狗,趕快去死。這影片傳到國外去,國軍負面形象豈非一落千丈?

  虐殺小白案,存在著「軍人、虐殺、弱勢、嘲笑、流浪狗、冷血、拍片、炫耀」等等元素,政府深知問題的嚴重性。因此,總統、行政院長、國防部長等人都已經為此事表示意見。甚至於新聞報導,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在聽取國防部報告及說明後續處理作為後,經會議討論及裁示,要請國防部與政府相關動保單位及民間動保團體儘速研商,建立營區內流浪犬隻的管理規定,作為日後營區官兵面對流浪犬隻的行為規範;另外,請國防部務必將動保觀念與尊重生命教育納為軍中的常規宣導。

  從小白虐殺案,發現了對動物生命的無感,繼而對人類生命無感的相關脈絡。在台灣,生命無價根本淪為形式口號,消基會曾表示,根據歷年死亡案件判賠案例分析,人命價值僅百萬到三百萬元,有時比民俗活動神豬的價格還來得低。這是什麼道理?就是對生命的不尊重。虐殺小白案,只是讓人更清楚的看到了真相,人們對生命的無知與不尊重,是該深切反省的時候。

  澳大利亞哲學家彼得辛格曾說過:「沒有任何道德基礎可以否定『不將人類與非人類動物的利益做平等之思考』」。動物和人一樣,都有「受苦」和「享樂」的能力,只要動物與人相同,都能感受到「痛」,人類在道德上就不能將動物視為草芥一般恣意對待。彼得辛格這樣的觀點,不純然為道德主張,更被許多國家肯認納入法律規範。台灣現行的「動物保護法」,繼承這樣的精神,承認與人類最接近同樣具有感受痛覺能力的「脊椎動物」,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動保法第3條第1款),不能任意騷擾、虐待或傷害(動保法第6條),並且對於與人類情感最接近、最能理解人類的犬、貓兩種動物,更將之當然視為「寵物」(動保法第3條第5款),絕對排除人們基於口腹之慾等經濟目的,將之宰殺的可能(動保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
  儘管動物保護法實施通過迄今多年,但是動物權的概念並未隨著法律的施行而深植人心。許多時候,人們會將自己以外的動物視為障礙,認為人類可以「萬物之靈」的地位,將讓人感覺礙眼的流浪動物趕出視野外,有時招來捕狗隊將牠們關進收容所 或加以安樂死,或是在擁擠悶熱的車內死去。有時乾脆自己放置捕獸夾、毒餌,以「自力救濟」方式解決。當一個人無法感受到動物的痛苦時,同樣的也無法感受到他人的痛苦。因為,這種人只能感受到自已的痛苦,這就是自我中心主義。

  小白被帶往西子灣海邊,先用木棒毒打一頓,再以鐵鍊拴在岸邊。他們一邊看著小白狗被勒得呼吸困難、痛苦掙扎,一邊用手機錄影留念,對於小白狗因此感受到的痛苦,完全「無感」。事後洋洋得意地將影片上傳到LINE群組的聊天室裡面炫耀。透過這樣的過程,彰顯對於其他動物的生殺大權。一般人幹了這般壞事,掩飾都還來不及了,竟還大加張揚,羞恥心何在?孟子說得好,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再多的道歉,也挽回不了小白狗的生命,但透過對於整起事件的反省和生命教育,期待喚醒國人對「生命」的尊重,不管是人或是動物都一樣。對於在人類社會流浪的狗狗貓貓來說,人類一個不高興,隨時把牠們當成破抹布一樣丟棄、虐待、殺害,阿狗阿貓們為了躲避人類的虐殺,痛苦的生活在亂世般。反倒是在這次事件中,出言嘲諷或輕言各界對此事小題大作之太平將軍們,是否能理解亂世流浪動物所感受到的痛苦與悲哀呢?再試問,對虐殺小白案的熱烈關切、對虐殺者及其上級監督單位的批判及期待,與兩岸關係、軍人軟骨有何關係呢?不解。

  虐殺小白影片即將終了之際,冷血者旁白,伴隨著旁白者的笑聲:「小白下輩子不要當笨狗了!」、「小白永遠忠誠!」、「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就去死吧!」聞者能不難過的流淚、顫抖、握拳嗎?太平將軍們,您們真的看過影片了嗎?您們真的了解孫子兵法與生命的真締嗎?只能說,「寧作太平人,不作亂世犬」。亂世小白,你不會白死的!

全文刊載於:http://www.storm.mg/article/1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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