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值多少?車禍死亡,家屬可請求多少精神賠償呢?
車禍死亡,被害人家屬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損害賠償,或稱為「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又叫作「精神賠償」,都是指同一件事。法院通常會判多少錢呢?
大家都說人命無價,真的是這樣子嗎?
關於車禍死亡的精神慰撫金賠償,我們統計近六、七年來各高等法院相關判決,歸納整理幾個重點(以下統計金額不計過失比例):
壹、車禍死亡案件,請求權人可請求醫療、喪葬、扶養費、慰撫金等費用。只有「慰撫金」是較為「抽象計算」,其餘項目乃依實際損失提出實報實銷單據或「具體計算」依據。
貳、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因此,就算同案請求權人或被害人的家屬眾多(兄弟姊妹等),但對於「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精神賠償),法院也只會判給「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其他家屬只能就實際損失獲賠(例如:代墊喪葬費用)。參考下圖內容,若從統計車禍死亡案件的慰撫金判賠數額來看。啊人命~普遍值是二百到四百萬元吧!
上圖中有些例外判賠慰撫金特別高的情況,例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重上字第32號,判二位請求權人精神損害賠償各五百萬元/共計一千萬元。原因是被告酒駕多次,法院認為藐視他人性命,才會很例外的請求五百萬元獲准。
參、精神賠償總額高低,會與請求權人數呈現微正比的現象!可以這麼理解,因為精神賠償是以「每個請求權人」獲賠的金額,並不是「一條人命」多少錢為計算,所以請求權人愈多,有可能該案件精神損害賠償總額看起來會較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請求權人數的增加,個別請求權人獲賠的金額也會遞減。
下圖來看,每個請求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金額,大多可獲賠五十至二百萬元。
但~要提醒的是,前面說的慰撫金數額,並不是法院判決主文最後會出現的金額喔!
法院在計算賠償金額時,會先將醫療、喪葬、扶養費、慰撫金等,加總後再乘以「過失比」(事件雙方過失責任比例),到這裡得出的是本次請求權人應受賠償的金額。然而,有些人在事件發生後可能已經領過強制責任保險的給付,或有些人在刑事程序已受有被告給付的部分賠償金,這些都會算是被告賠償的「扣除額」,要列入計算扣除。最後,才會是判決主文中呈現的應給付金額。
最後提醒大家,走路開車都要小心,這樣人命才真的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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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的命很廉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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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決的精神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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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車禍之被害家屬精神慰撫金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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