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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昇Boopee  

  近來有新聞報導,就讀高職夜間部的某男子在同班女同學的機車裝置衛星定位追蹤器,趁同學夜裡放學途中鎖定同學位置,攔拉女同學上車性侵,幸同學抗拒才作罷。據表示,18歲的張姓男子愛慕同班1名未成年的女同學,多次問這名女同學的年齡,都沒獲得答案,在他知悉女同學有機車駕照,且已滿18歲後,便在女同學的機車暗設衛星定位追蹤器,趁夜校放學後追蹤女同學行蹤。事隔3天,女同學放學騎車離校,他鎖定同學的行蹤,於回家路途上,攔下女同學的機車,強拉上他的轎車,開了10多分鐘後,在人煙稀少的地方,在轎車後座猥褻並要性侵,經女同學一再抵抗、哀求未果,此後張男要求女同學收下2000元後才載同學回到高鳳路騎機車。張男離去後,女同學納悶他如何知道行蹤,才在機車底盤發現衛星定位追蹤器,馬上向高雄市警小港分局報案,並把2000元交警方查辦。
  張男上揭行為,已涉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未遂,被法院處以2年4月徒刑,法官認為張男透過追蹤器非法探知女同學的非公開活動,涉犯刑法第315之1條妨害秘密罪,以及強拉女同學上車涉犯刑法第302條妨害行動自由罪,2罪各判4月徒刑,應執行6月徒刑。
  因此,就算很喜歡很愛一個人也請有個限度,千萬不要因為被愛沖昏頭而追蹤他人甚至做出更多越舉的事而違法,除了得不到愛人的心更得吃上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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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追 強制猥褻 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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