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63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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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之罰則
- Jul 12 Sat 2014 08:00
請注意!賣房可能有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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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績之正面對決
問:黑狗哥是一個認真勤奮的公務人員,平常為民服務工作認真嘔心瀝血,但年度考績,竟被上級銓敘審定為「評定結果未達良好依法不予獎勵」,主要理由是黑狗哥先前曾遭到雜誌爆料揭發:「公務員不倫戀,與美女教授婚外情」,影響公務員形象。黑狗哥不服考績評定,認為雜誌所言不實,子虛烏有,對方根本不是美女,且純純的愛沒有不倫,更有助於政府形象提升,因此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人稱「保訓會」)提起申訴,但保訓會決定仍維持原考績決定,請問黑狗哥可不可以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伸張正義,或是只能無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