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來有鑑於高科技產業的重要性,多次修正營業秘密法、智財審理法、專利法等智慧財產權領域法令,然不少實務界人士批評,刑事一審案件,並未由智慧財產法院專屬管轄,仍由地方法院審理,專業性不如智商法院,近日智財審理法修正後,營業秘密法刑事案件,一審即由智商法院審理。
之所以如此修正,在於營業秘密案件同時有民事、刑事爭訟,民事往往是刑事附帶提起,依照智財審理法第29條:「就第二十三條案件行簡易程序時,其附帶民事訴訟應與刑事訴訟同時裁判。但有必要時,得於刑事訴訟裁判後六十日內裁判之。」,附民案件必須要由刑事法院同時審結,不可以比照其他附帶民事案件,刑事庭下裁定,以案件繁複、曠日費時為由,移交民事庭審理,刑事庭必須自己處理民事案件,然營業秘密案件具有高度複雜性,遠非一般民事案件可以比擬,故考慮到台灣重視高科技產業之程度,修法後將營業秘密一審刑事案件一律專屬由智商法院審理,則附帶民事訴訟,同樣也是由專業性較高的智商法院審理,可避免由地方法院審理時,所遭到實務界人士的質疑。
專利案件因為已經去刑化,無刑事一審是由智商法院或地方法院審理之爭議,然著作權法案件、商標法案件,目前仍有刑事責任,未來修法是否要比照辦理,就值得討論。過往刑事一審智財案件未由智商法院專屬管轄,在於智商法院全台僅有板橋一間,人力無法辦理全台灣的全部智財民、刑事一、二審案件,本次營業秘密之刑事一審案件先行修正,由智商法院管轄,未來可否兼顧專業及效率,有待司法院投入更多資源,才能看到結果。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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