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五十多歲男子自稱「醫師」,以機車載著藥品到病人住家看病,又以偏鄉的老年人為目標,開具的藥方大多是GMP藥廠生產的藥品,有療效,能緩解疼痛,因而頗受鄉下人相信,且看診費用與醫院差不多,10年來服務範圍遍及全台。檢方調查,該男只是高職畢業,早年曾在私人醫院做技術員,從中學得許多藥理和知識。地檢署17日以該男涉嫌違反醫師法、詐欺罪嫌且聲請羈押獲准。
有些人或許是學過幾年醫療或藥劑知識,有的則是自己長期看病經驗「久病成良醫」,然而無醫師執照執行醫療業務屬於密醫,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法律針對無照醫療行為雖處予重罰,然而,密醫或無照看診的新聞仍然時有耳聞。究其原因,除了密醫販售藥品利潤豐厚外,一般醫院醫病關係不佳,民眾迷信所謂「名醫效應」,都是原因。
本案被告男子,只要患者打手機聯繫,就騎著機車攜帶藥品、器材「到府服務」,甚至貼心的將藥物宅配到家,免除到醫院大排長龍掛號、領藥的困擾;而有些民眾到醫院掛「名醫」的診室,耗費一整天時間等待,可能實際只跟醫師講話不到三分鐘,而林姓嫌犯很會說話,態度又親切,因此成為不少人口中很厲害的醫師。然而,不論「醫術」是否高明,無照行醫就有違法之嫌,更不用說如果不慎造成患者受傷或病情加重,更可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重傷害,甚或是業務過失致死的責任。
奉勸大家,有病要看醫生,看病當然就要找有執照的合格醫生。千萬不要病急亂投醫,否則因小失大,等到出問題恐怕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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