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pee專屬座位  

  今年景氣變化很大,很多老闆都感嘆生意難做,最近有一個案件值得老闆注意,對企業老闆來說可能是一個很大的潛在風險,之前有一個女學生,喝醉酒以後坐計程車回家,結果這個司機很壞,性侵這個女學生,刑事上這個當然是犯罪,但是這個被害人女學生,認為計程車行沒有管理司機也有責任,同時也控告計程車車行要求賠償大約2百萬,法院也判決要賠。

  這個案例跟前年發生的八里媽媽嘴命案很像,案情也是媽媽嘴咖啡店的員工在飲料裡面下藥迷昏客人,然後殺害,法院後來也判決,媽媽嘴老闆沒有管理好員工,所以員工殺人,老闆也要負連帶責任,民事上媽媽嘴老闆也要賠償將近3百多萬元給被害人家屬。

  類似這樣的案件其實都告訴我們一個訊息,老闆請員工來泡咖啡,咖啡泡的很難喝,客人沒拉肚子,老闆不一定有什麼負責,計程車司機開車不穩,客人沒受傷,車行不一定有什麼責任,但是如果請到怪怪的員工,殺人放火,老闆就要負責,聽起來老闆很可憐,其實這是法律上要加重老闆的責任來保護消費者或是一般人,因為老闆有能力去監督員工,如果員工利用跟工作有關的機會去作奸犯科,老闆也要負連帶責任,老闆如果不想要賠償,就必須要證明自己已經盡力在監督、管理員工,員工還是犯法了,這樣老闆才不用負責任,目前實務上都是在探討雇主做了時麼事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至於什麼叫做已經盡力了,說實在,現在法院的認定非常嚴格,老闆不只是工作技能上的安全要監督,甚至於,我們遇過案例,法院認為員工的道德人品,老闆也也責任要監督,而且日常就要對員工教育宣導作一個好員工,還要定期考核、監督員工有沒有變壞,甚至連挑選面試員工時都要求要盡力選出好員工,做到這些是以後,老闆才會說是沒有責任,聽起來好像很不合常理,但是這個在歐美先進國家已經是很普遍的趨勢,也就是老闆必須要設計出一套防範員工犯罪的機制,這些機制很多都是法律事務所或是管理公司來設計,再搭配保險機制來保護消費者,老闆門必須要落實這些管理才能避免這些潛在的賠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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