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04 Mon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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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法官裁定停止羈押被告向檢察官報到之問題點
- Apr 10 Fri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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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規避AI車牌辨識計費構成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

照片來源:Jonathan Cooper/pexels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有民眾「鑽漏洞」躲AI車牌辨識規避計費。在新北市新莊一處無人停車場採用AI車牌辨識系統,車輛停進車格即自動計費,卻有駕駛鑽漏洞,故意將車停在車格外的周轉空間,藉此規避停車費,讓智慧車格淪為免費停車場。
- Apr 02 Thu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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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走黃金,黃金漲價請求賠償的金額也會跟著漲嗎?

日前有新聞報導指出,2024年間,彰化有名被害人遭騙取8公斤黃金,當時黃金價值約為2,270萬,之後領取2,000元酬勞的車手被逮,但因為這幾年黃金價格飛漲,若被害人向該名車手求償,車手恐怕要賠償高達4,260萬元!
- Mar 23 Mon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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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出海可否搭飛機搭船去金門澎湖馬祖?
- Mar 20 Fri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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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署之不起訴處分及駁回再議後就完全沒機會嗎?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提出告訴」,另外,依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因此,犯罪被害人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可以向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 Mar 05 Thu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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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68.332兩黃金,判決說要沒收683.32兩黃金該怎麼辦呢?

最近有新聞報導了一個有趣的案子,大概是這樣子的:約在民國112年間,有位被害人被詐團用假冒警察、檢察官的老招數給騙了,就拿了500萬元到銀樓購買「68.332」兩黃金交給詐團收水手,但是銀樓的收據誤寫成「683.32」兩黃金(逗點逗錯了),而後來參與承辦這個案件的司法人員都沒人注意到這件事,甚至連被告自己都沒注意到(因為被告沒有委任律師,如果找鄧律師應該就會發現這個離譜之事實),結果法院在民國114年底判決要沒收犯罪所得「黃金683.32兩」!
- Mar 04 Wed 20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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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一定無罪嗎?

一名31歲的吳姓母親帶著4名子女搭車時,因2歲小女兒躁動並摔毀手機,吳女輕打女兒手心兩下示警。不料,一旁的24歲任姓男子竟突然發難,動手搧吳女頭部一巴掌,並厲聲斥責「為什麼打小孩?」,隨後甚至持續又打又罵,引發全車乘客震驚並報警處理。
- Feb 23 Mon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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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和強迫拍攝有一樣嗎?看看刑事大法庭怎麼說

某黃姓男子於112年時,於數間書局、便利商店內,對未滿12歲之兒童或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先後6次以手機偷拍之方式拍攝裙底、褲底,其中得手一次,另外五次則未遂。第一審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檢察官不服上訴後,二審法院撤銷第一審判決,改認定黃姓男子犯同條例的36條第3項「違反本人意願偷拍」,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
- Feb 21 Sat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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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魚潭天鵝船翻覆事件的刑責與國家賠償責任

照片來源:Min An/pexels
大年初三在花蓮縣鯉魚潭天鵝腳踏船翻覆案,造成一名小孩子過世。一家人租了天鵝腳踏船遊湖,該天鵝船突然發生翻覆,其他大人被救起,但小孩子直到搜救人員壓住船隻單側傾斜,才在沒入水中的頂棚下被發現,雖經送醫仍宣告不治。新聞報導檢察官已經進行偵查,初步認為天鵝船租賃業者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五萬元交保。
- Feb 02 Mon 202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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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空拍機對動物投毒的法律問題

宜蘭冬山鄉某農場2023年6月間發生動物集體中毒,包括侏儒山羊、梅花鹿、羊駝等動物因食用遭空拍機投下的有毒苜蓿粒而死亡,幕後主使竟是三星鄉某農場負責人王男,王男三次指示另一男子半夜操控空拍機投毒。這起發生在宜蘭冬山鄉的農場投毒案,不僅是一場醜陋的商業惡性競爭,從法律層面看,更是一起觸犯多項刑事法令、民事、行政規章的案例,在法律評價上,已跨越了多條不容踰越的紅線。
- Jan 29 Thu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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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要求不要進行國民法官審判?

國民法官審判制度於我國施行至今三年有餘,越來越多的案件由國民法官作出判決,雖然仍處於發展階段,但也有日益進步的趨勢。但是,如果當事人不想要進行國民法官審判,可以要求法院不要行國民法官審判制度,而改為行通常刑事訴訟程序嗎?誰又有這個權利這樣要求呢?
- Jan 14 Wed 2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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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詐團案件最多可領到一千萬元獎金!

政府為了鼓勵全民一起來防制詐騙,內政部去年(114年)10月1日公布了《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根據這個規定,除了從事防制詐欺犯罪有功的司法警察或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等,可以記功或發給獎金,對於一般民眾檢舉人,也有發給檢舉獎金。像這種全民防詐拿獎金的新措施,既作好事又有錢拿,所以報給大家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