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自由女神像  

 

法律是什麼?六法又都是哪些法?其實在進入大學前,對這些都是一知半解,有的也只是電視電影當中的片段畫面。或許是看見「包青天」斷案如神心生佩服,抑或是對「天眼」中老金那句「老天有眼,明察秋毫。」所激起的正義使命感,更或許是因為熱門科系、前途似錦,反正糊里糊塗的就念了法律系。

第一份事務所工作是在大四期間,開始的並不順利,套句話說,在不恰當的時候遇到不恰當的人。記得第一天正式上班,前任「先輩」在位還剩最後三天,心想我一個新手這時間夠學嗎?結果整個職務交接過程僅耗時三分鐘,他先是指出律師所有承辦案件進行中及已歸檔卷宗的各自存放位置,告訴我有空的時候自己翻出來看一看,熟悉熟悉客戶的資料及案件情形,然後交給我一件非常重要的東西「律師行程記錄簿」,接著讓出他的座位說:換你坐這裡!然後,就見他從桌下搬出一箱小說到旁邊去「看書」了。(喂!!!利瑪竇幫幫忙!這也太簡明扼要了吧!每件事都要自己摸索,我一個什麼經驗都沒有的大學生,容易嗎我!)

小學生活教育說得好:莊敬自強!處變不驚!俗話也說: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在慢慢地自行摸索與不時向同事請教中,總算對法務工作漸漸的熟悉下來,除了各種法院執行與非訟事件之處理漸趨嫻熟外,對於客戶詢問的各種法律問題回答,也從生澀膽怯到可以博徵旁引、侃侃而談。(這算自誇嗎?哈哈!)不過當另一位合夥律師因為信任、肯定(應該是吧)而要我撰寫一份仲裁答辯書時,還是把我嚇得夠嗆,因為我方當事人被請求工程違約金共15億!!我直覺以為這位老闆交代錯人了!戰戰兢兢的寫完後,案件在幾次仲裁庭之後也解決了,不過也終於知道有時案件結果並無關勝負對錯,而僅是雙方各自妥協之後的結果。

89年回到桃園,開始與鄧律師的第一次接觸,當時的鄧律師雖然年輕,但睿智、專業而又充滿熱情,深受客戶肯定與信任,而對待所屬員工也是像家人一樣諸多照顧,福利發放更是沒話說。(本人第一次出國就是當時員工旅遊去的「東京」!不要羨慕,加油!一切都會有的!)前後在鄧律師麾下近十年的時間,其後雖因故分開(感覺寫得有點怪怪的),但當得知鄧律師欲重回桃園成立陽昇桃園所時,當然是二話不說要義無反顧的予以追隨支持。

高級辦公大樓中的事務所,有別於傳統法院周邊事務所的擁擠狹窄空間,窗明几淨寬敞舒適的辦公環境,輕揚優美的醉人音樂配上香醇的咖啡,感覺更溫馨而又不失專業,讓所有來過的當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當然還有事務所中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每一位優秀同仁們,大師姐、犀利人妻、王小恩(?)、連續兩年蟬聯的尾牙冠、亞軍(大家猜會不會三連莊呢?)、還有台北所的眾位帥哥美女,以及曾經加入又離開的路人甲乙丙。(基於個人資料保密就不一一點名了!)

在鄧律師的領導下,事務所的發展在不多的時間裡就步上了軌道。而一年半多的時間內,客戶的質量也有可喜的成長。在事務所的客戶中,許多是當事人甚至是對造所介紹來的,這都是事務所的用心付出與專業能力,才能取得客戶的信賴與如同朋友般的對待。(婚喪喜慶、逢年過節的禮尚往來都算正常,不過聽說還有客戶要為同事介紹婚友呢!!)律師這一行或許很容易讓人覺得唯利是圖,但是陽昇事務所卻存在濃濃的「人味」,而不是「錢味」,而相信這也將是事務所一貫的初衷,畢竟錢不是重點,人生在世還有更重要的東西。

優質的老闆擬定優秀的策略,帶領優秀的員工提供優質的服務,陽昇事務所就是這樣一個大家庭。或許每天仍有繁雜的事務待處理,仍然要用我天生的大嗓門(理直氣壯而非生氣)溫和地去與客戶溝通,仍然在每天中午要為了吃什麼猶豫許久,但很高興能與每一個同事共處,也期待每一個舊雨新知的客人到來!!

 

 

 

Sunrise Attorneys-at-la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