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子看做菜

   網路霸凌在全世界都是很嚴重問題,新聞報導指出,幾前年日本摔角選手木村花,因為被網友中傷而輕生離世,因此日本國會近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處罰對於社群網站上誹謗中傷、公然侮辱人等情況所適用的侮辱罪行為。

   該新聞進一步指出,日本女子摔角選手木村花參與實境節目雙層公寓打開知名度,卻在二年前疑因網路留言中傷而輕生離世,當時才22歲。事發後二名網友被以侮辱罪法辦,法院最後僅判罰金9000日圓,遭輿論批評罰太輕,而促使修法通過。然而,就算修法後加重罰責,也不過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日幣30萬圓以下罰金。另一方面,也有不同黨派及日本律師聯合會表示,修法會威脅憲法保障的表現自由,所以該法施行後三年,還是會針對是否造成不當限制表現自由等情況進行檢討。

  就這起日本修法新聞,有幾點值得注意。首先,關於網路霸凌應該要有一套更有效的防範或解決問題的機制,這樣才能事前防止及事後抑止。其次,刑罰只是片面懲罰行為人,若謂可因此防止網友就此放棄胡亂罵人或霸凌的行為,恐怕太過看重刑罰的功能。再其次,就算刑罰加重也不見得會把行為人判刑抓去關,這樣的預防功能究竟多強,亦令人質疑。因此,對於網路霸凌如果用高額民事判決賠償的方式,反而更能讓網友深思罵人是否值得此種代價。

  總之,以法律面向來處理網路霸凌,與其用刑罰的方式,倒不如用高額民事賠償,更能達到效果。尤其是,在許多狀況,對於被霸凌者的輕生,根本很難從法律上直接認定其與霸凌者間的因果關係責任,就算以刑罰處理,還是效果有限,若能從民事高額賠償著手,或許這種方式更能有效解決網路霸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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