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坊間流行各種餐飲或甜點教學,網路上一大堆烘焙、料理、烹飪教室,想學馬卡龍、檸檬塔、辣子雞乾椒鍋佐麵疙瘩、義大利麵、佛跳牆……,什麼都有。有些大師或網紅級的老師,一堂課的費用還不便宜呢!教學過程中,有的老師會提供食譜或製作配方等,學生就照著老師的食譜或配方去操作。

這裡有一個問題,學生下課後,可以將食譜或配方傳出去給親朋好友嗎?

  基本上,如果老師認為自己的創作,有可能是一種「智慧財產權」,而想加以保護,老師就必須瞭解是哪一種智慧財產權喔!有可能是「營業秘密」嗎?有可能是「著作權」嗎?(註:至於老師將其高超料理技巧及外型、樣貌、標誌等,去申請「專利」或「商標」,就依其申請登記內容為準了)。一般而言,大概會討論的問題,在於「著作權或營業秘密」。

  所謂「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著作權」是指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所謂「營業秘密」,是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下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由上可知,教學過程中,老師幾乎把相關料理資訊都公開了,除非有重大配方資訊而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等,這種情形應該微乎其微;所以說,假若想要保護自己的料理或配方智慧財產權,大部份老師想要保護的應該比較偏向於著作權方面。

  然而,依著作權法第10-1條:「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因此,食譜的相片、手作順序、配方內容等,或許有著作權而不能重製,但是他人如果看了這個食譜,還是可以依食譜所載內容去作出料理或甜點,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對於隱含於食譜著作權的思想、製程或概念等,並不是著作權要保護的,講白話一點,就算享有食譜內容的著作權,但也不能阻止人家去學上面的作法。不過,老師上課時,為了教學而給學生的食譜或料理配方等紙本,若重製出去,仍有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但是,若屬合理使用,另當別論了! (例如: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基本上,想要用法律來保障老師的「料理或配方權」,是比較困難的。若以著作權來講,像是一本食譜書上的照片、文字內容等,雖然有著作權,但無法阻止學生或其他人去學習食譜的教學內容,畢竟食譜就要是讓人家去學習的。

  將心比心,老師開設料理課程也是要糊口飯吃,假若學生來學一下下,就把老師給的食譜、配方等到處亂在FB貼來貼去,或LINE來LINE去,那老師不就喝西北風了。所以,如何兼顧老師的教學課程不外漏及學員的食譜或配方使用權等,雙方要有互相尊重的態度,才能避免製造無謂的糾紛。

  老師啊,如果最後還是要問我們的意見;那就會建議說,有的步驟或內容,就用講的,不要寫在紙本上呀!記住,師父的風範,還是要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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