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指出,面對近來槍擊案不斷問題,新任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提高「見警率」(Police Visibility)是讓犯罪率降低最立即有效的方法,因為一定會影響警察勤務的增加,所以他說會跟警政署與行政院進行聯繫,讓員額補充能夠更快,補充更多的警察,讓見警率能夠增加。
  從犯罪學的理論來說,見警率真的是降低犯罪率最有效的方法嗎?犯罪學權威教授李茂生則表示,見警率是他在台大念研究所的時候,曾經風行過的一種見解,早就被研究戳破謊言的真相。更何況,一旦上級要求見警率,會累死基層。也有現職警察發文表示,警察需要確切的資源整合,其次各系統內的工作者應互相支援,政府關於萬事皆由警察負責及增加見警率可以解決問題這種迷思,也應該停止了。犯罪是結構性的問題,見警率根本不可能解決結構性的問題,如果不能理解這種道理,也許就會同意見警率能改善治安這種講法了。
  關於犯罪預防,用治標的方式表示可以達到治本的結果,也是一種解決問題的講法,只是這種講法是有問題的。投入一百分的資源,得到一分成果卻可能說成是一百分的成果,或許就是見警率改善治安的一種可能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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