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 龍王福德宮.jpg  

  今天分享有關於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相關故事,某位男子因為在外結交了壞朋友,所以因為朋友的慫恿與好奇心的驅使在KTV包廂當中與他的朋友一起買了K他命來施用,後來被警方查獲,逮捕了所有的人。朋友跟他說,三級毒品,這種算是一種微罪,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所以男子基於義氣,以及禁不住朋友的央求,就瀟灑地告訴警察,「這些毒品都是我一個人的」,同案的被告當然也順勢將所有的罪責都推給了他,但是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後來男子收到了起訴書,涉犯的是轉讓毒品的罪刑,想要平反可得要花一番功夫。根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分級,毒品可以分為四級,第一級像是大家熟知的「海洛因」、第二級像是安非他命、第三級像是K他命,第四級則像是一粒眠的這樣的毒品。其中針對第三級的毒品,如果是在施用的罪責其實是罰鍰與講習,這也就是男子的這一些豬朋狗友跟他說的罪責很輕微的意思。但是一旦這位不懂事的男子說「毒品都是我一個人的」,那就變成了「轉讓」三級毒品的罪責,刑責大幅度提高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不可不慎。
  奉勸所有的朋友,都不要心存僥倖的心態,也不要一時好奇去施用毒品,更不要基於義氣,去做出違背於真實的陳述,這將來都會讓你得不償失。同時也提醒有關權責單位,查緝毒品固然是重要,但是如果執法人員心中存有「辦大案」的心態,很容易不顧事實違背真實,也斷送了這些好奇心重又不諳世事的年輕人的前程,讓他們錯失了重啟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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