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昇Boopee  

  某市一地有非常多的流浪狗,今年開始附近有民眾養了兩隻狼犬,成了流浪狗的最大天敵,已經有兩隻流浪狗遭咬死,也有多隻被咬傷。有固定在餵食流浪狗的民眾有向飼主反應過,飼主表示原本有關狗的圍牆,不過圍牆倒了有待修補。愛心民眾看到狼犬又出現,擔心牠們又會攻擊可憐的流浪狗,於是通知該市動保處。

  倘若你家裡剛好也養了一隻具攻擊性的毛孩子,那麼你要當心,牠會攻擊其他小動物以外也可能會攻擊人,而流浪狗就最可憐,沒有主人為牠討公道,被咬死只能橫屍街頭,受傷了也只能讓傷口爛掉。飼主未管好具攻擊性的犬隻會有什麼責任嗎?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最為眾人所知道具攻擊性的狗不外乎就是獒犬、比特犬、狼犬等,在台灣比較常見的應屬狼犬了。飼主如果讓有攻擊性的寵物出入公眾得出入的場所,又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依同法第29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這罰鍰可不少,但是罰錢事小,最怕的就是如果攻擊到人或有人養的動物而使之受傷,毫無疑問的有逃不了的民事責任,而且也可能有刑事責任。人都會失控了,更遑論是本來就不受控的動物呢!把自家的毛小孩管好才算有盡到飼主應盡的責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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