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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近來所造成的風暴,許多投資人都有耳聞,是種一般人搞不懂的高風險複雜性衍生性金融商品,買的時候還會附上一本厚厚的制式契約,即金融交易總約定書,以往還用英文撰寫,但據週刊報導,台灣居然還有幾千家中小企業去買了,讓人不禁懷疑,難道這些企業主英文這麼強,連一些大律師都自稱短時間內看不懂的英文合約,都能心領神會?原來,是他們根本沒搞懂。
  主管機關本來對於要買TRF,必須要有一定的資力,例如專業法人客戶,就要資產新台幣五千萬,還要有財務資料或財報當證明,以避免有些小老百姓像是當初連動債風暴一樣誤信銀行保本的甜言蜜語,誤買之後造成社會問題。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很多銀行看到銷售TRF所帶來的高收益與業績,卻去規避主管機關的規定,因此就哄騙客戶只要辦家境外公司,過水個五千萬財產,不用會計師簽證,就能買TRF,因此介紹代辦來幫忙客戶開境外公司者有之,業務人員自己開家境外公司再轉給客戶者有之,總之就是想盡辦法要讓客戶能形式上合規來買TRF,某程度上這些專業客戶,根本就是被專業製造出來的!
  果不其然,這些被製造出來的專業客戶,在人民幣匯率一波動,就在幾波TRF浪潮中血本無歸,以至於現在要爭著向主管機關、立委諸公訴苦,因為若非那些銀行製造專業客戶的專業,怎麼會讓他們傾家蕩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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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