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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則新聞報導指出:一名從事八大行業的女子控告蕭姓命理師利用催眠之際性侵。女子指稱到蕭男的命相館算命,蕭男稱她遭「豬哥神」、「狐仙」、「不明男子」等鬼魅纏身,須至龍山寺祭拜,接著又到女子住處查看,在「催眠」過程中還說雙方是「前世夫妻」,她遇人不淑是因為下體處有問題,須以密宗方式去除,並指蕭男以詐術對她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她告知男友並報警處理。蕭男則辯稱,他只是順應女方要求,根本就不會催眠,為吹噓自己的能力才以念咒方式對女子「催眠」二次,後來把持不住而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強調雙方是合意性交。事後蕭男還傳簡訊給對方,認為他不夠格當老師為人解惑,因為「受不了誘惑」,決定結束事業,並希望女子脫離酒店過正常生活。
  不過,法院審理後,發現被告根本不會催眠,當時女子意識清醒,並非無法抗拒,無法證明蕭男有強制性交或乘機性交之犯意,而且案發後被害人能清楚回憶其與被告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並能指出蕭男有向她告知身上痣的部位等細節,顯見意識清晰,未陷於催眠狀態。此外,法官認為不排除被害人是因為背叛男友而有道德上的罪惡感,加上與男友不和吵架,案發後有急性壓力反應及服用安眠藥物過量自殺急救等狀況,難以證明遭蕭男性侵,因此判決被告無罪。
  這個案例告訴各位男性,如果把持不住,想來一下,小心被告啊!一般而言,乘機性交或猥褻案件,因為只有被告與被害人在場,使得法院倘若要判決有罪,經常取決於間接證據,因此,真相與判決結果,有時可能會有出入。亦即,如果遇到道德性強、較同情被害人方的法官或檢察官,在認事用法上,未適用嚴格的證據法則,就會發生誤判的情形。出門在外,把持不住隨便來一下,嗯……出事了來找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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