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070134  

  近年來,政府逐步開放中國簡體書,直接進口到台灣,其中當然也包含翻譯成簡體的書籍,讓許多出版業者相當緊張,因為簡體書的價格,往往是繁體書的二分之一,甚或是三分之一以上,有了簡體翻譯本,誰還會買繁體,反正台灣人民又不是看不懂簡體。面對這樣的價格競爭,出版業者就主張很多中國簡體書,有侵害著作權之嫌,因此反對大規模開放進口,所以政策開放上,只有限於「學術用途」。
  之所以可以限制中國(不含港、澳)的簡體書進口,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授權給新聞局-目前改制為文化部-規範,必須要經過審核的出版品才能進口。也因此,政府有依據來限制只有「學術用途」的簡體書籍,進口台灣。
  但在網路發達後,透過網路可以瀏覽到的中國資訊,遠遠超過出版社、廣播媒體這些媒介,本條管制上逐漸失去實效性,甚至不少中國資訊都和統戰無太大關聯,所以最後限制越來越寬,讓台灣許多大型連鎖書店紛紛推出簡體區或是簡體館,人民在家裡附近的書店,就可以像瀏覽日文、英文出版品一樣,直接看到簡體書。
  這也造成出版業者相當擔心,因為簡體書和其他語文的書籍不一樣,台灣人民可以直接閱讀而幾乎沒有障礙,和繁體書可以直接為價格競爭,加上人力成本較低的簡體出版業者競爭,所以希望祭出「簡體書很可能侵害著作權」為理由,來繼續限制簡體書籍的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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