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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國中三年級的少年阿賓,滿腔熱血而且喜愛融入人群,尤其愛看人打群架,只要聽到關鍵字,落郎、呼死、跟我來,身體就不由自主的跟上去湊熱鬧,有一次跟到一場圍毆,沒想到真的打死人,在場的人通通被抓到警察局偵訊,警察只跟阿賓說可以請辯護人,阿賓知道便當、便秘,但壓根沒聽過辯護人是什麼東西,只想叫他爸媽來,請問可以嗎?

答:
犯罪人、被告、嫌疑人被警察問話時有權利要求律師、辯護人陪同,照理來說,未成年人在接受檢警偵訊時,因未成年人的思慮及社會經驗不足,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理論上應該是有權陪同,以維護未成年人權益,但是!但是!但是!奇特的是,我國法律竟然沒有規定法定代理人在受訊時可以到場,所以警察不一定要讓法定代理人陪同,只能說在家靠父母,警局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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