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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承蒙陽昇法律事務所 所長 鄧湘全律師 的熱心,舉辦這場電影《十二夜》免費觀賞的公益活動,讓我看見一段關於「生命」的、發人深省的故事。

 

很多人都說,看《十二夜》一定會流淚。我只在某幾個橋段濕潤了眼眶,並沒有哭得淅瀝嘩啦。因為,我感受到的,並不只是「收容所好殘忍」或「狗狗好可憐」這些直截了當的情緒反應,而是一些更為深層的啟發。

 

是啊,那就是一場大清洗啊,不然,為什麼收容所是歸清潔隊管?

 

 

(二次大戰期間,納粹為了屠殺猶太人,在波蘭設置的「奧斯威辛集中營」。圖片連結自網路)

 

攝影鏡頭下的流浪狗收容所,宛如人類社會的「監獄」的翻版,甚至,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上個世紀惡名昭彰的「納粹集中營」。狗兒被抓進來之後,首先面臨的就是「分類」,而分類的標準,則是單純配合「管理上的需要」而已。集中營需要強制被監禁者從事勞動生產活動,榨取他們最後一丁點的利用價值,所以會根據被監禁者的性別、年齡、體能及健康狀況等因素,進行相當細緻的分類。相反地,由於這些狗兒在12至18天後終究難逃一死,所以也就沒有必要進行細緻的分類了。至於為何要分為「雄犬」、「雌犬」及「幼犬」三個區域?電影沒說,但我們可想而知—

 

流浪狗已經夠多了,好不容易抓進來集中處理,萬一又在裡面交配繁殖,豈不是自找麻煩?嗯,納粹在「處理」猶太人的時候,應該也是這樣想的吧!

 

可愛討喜的幼犬,被領養的機率較高,有助於提升收容所的形象,一窩幼犬擠在一起,更是加倍可愛,「萌」翻了。你看!那些寵物店、流動寵物攤販,不也是這樣做的?

 

 

(常見的寵物店櫥窗,圖片連結自網路)

 

我想,這應該就是赤裸裸的「生命政治」,亦即,「權力」對於「生命」的「治理」吧。也就因為我們常說「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覺得狗兒會有「靈性」什麼的,所以牠們被當作「不止是(人以外的)動物而已」,因而被納入了生命政治的治理範圍。有價值的,留下;沒價值的,丟掉。在收容所中,進行一場弱肉強食的殘酷實驗,看看哪些狗兒能夠存活下來,然後,作為那批「適合領養」的樣本,再度重返人類的「寵物」角色。

 

在收容所中,堪稱為「主權者」的,應該就是那身穿白袍的獸醫師。當然,也不能忘了那隱身在幕後的,僅有字幕打上去的「動物保護法第12條」。法律賦予了收容所,對於流浪狗的生殺大權,而這權力披上了醫學的外衣,最終將會化為獸醫師拿筆畫出的三角形,以及手術台上的注射針劑,展現出其原始的樣貌。

 

垃圾車來了,你有聽見嗎?

 

 

歐爺 & 十二夜   

Sunrise Attorneys-a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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