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在皮的三個皮蛋  

法官不是神,大家都瞭解個道理,但法官是爭議的最後決斷者,「公平合理」是最起碼的標準或態度,現實生活裏,你相信我們國家法官具有這樣的態度?我相信有,可是公平合理的內涵,卻有各自解讀的方法,這就是其中奧妙處。


當年有件父子財產爭議相告案件,敝人代表兒子這方的律師,老爸爸有三個兒子,最疼小兒子。後來,發生財產處分的爭議訴訟,老父親與小兒子一國,大兒子與二兒子一國。二國在法院訴訟,記得某次開庭時,第一審法官拼命罵這個大兒子,罵呀罵到臭頭,我還坐在旁邊,眼巴巴看著隔壁這位大兒子罵到不知所措,二哥子坐在後面,怎麼辦啊?案子不審,竟講起生活與倫理,實在麻煩。讓他繼續罵完吧!等到法官罵到爽停之後,我站起來說:「審判長這裏是法院又不是教堂,你又不是神父,也不是牧師,你是法官也。這裏是講證據講法律的法庭,不是講道德講倫理的教堂,你可以判他輸,你沒有權利一直去罵他。更何況,家庭是非對錯,不是外人一朝一夕可以理解,你憑什麼一直罵他,請你審案子就好好審,不要一直罵人好嗎?……..(反正我就一本正經的講解「法律與道德」,自己都覺得好笑)」。頓時,剛才臭罵亂譙場景氣氛,頓時急速結凍,冰到不行。法官看似相當不爽,可是小人講的句句實言,老兄還是要強顏沒有歡笑的繼續說話,進行程序:「那我們….……」。結局可想而知,我們第一審當然輸了,這種人會反省「公平合理」四字的內涵與意義嗎?那天開完庭走出來,我和大兒子都開心極了,出庭我告訴他,這一審輸贏不重要,不管怎樣一定輸了,不吐點怨氣怎麼可以,反正大兒子被罵到頭昏眼花,非常不爽卻不敢講,又不知如何反駁,因為他說法庭很嚴肅很可怕!看起來,兒子老子打官司,罵兒子只是剛好而已。後來當事人出庭也說這次管他輸贏,看到我用力挖苦,心中暗爽。不過,律師的工作還包括阻止當事人被罵,挺無聊的。當時,老兄尷尬死了,換他不知所措,僅存大筆一揮「你好瞻,輸!」這點權力可運用,講起話來已有力無氣,虛極了。


   當時也沒有拿當事人案子來開玩笑,也不會恣意行事。其實,收到開庭傳票後,知道是這位老兄審理,就去翻農民曆加跋杯,先知已經告訴我們必輸!既然如此,小弄一下,工作之餘有點樂趣,也好。輸了就上訴吧,收到第二審開庭傳票後,知道是那位法官審理,這次是翻六法全書,不用跋杯了。依法論法,大兒子第二審贏了,神父作的判決被撤銷了!


   可是呢,有一次某法官開庭時,拍桌對著被告大罵:「你給手貼好,給我站好,你知道我背後是什麼麻,是國旗,我代表的是國旗,我代表國家,你知道嗎?……..」第一點,被告本來就站的好好的,手為何要貼好,到現在我還不瞭解?第二點,國旗跑出來幹什麼?他怎麼知道背後不是國父,怪了?第三點、這時候,我就不會說話了,因為遇到OX$%…….…,你理他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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