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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法庭調解委員詢問她,妳要不要繼續這段婚姻?

 

        頓時間,她想起了與丈夫近日來的點點滴滴,所有的不愉快湧上心頭,像是為了要與丈夫宣戰似的冷冷地說「我不要這段婚姻」!但她心中卻是盼望著丈夫可以說些挽留她的話語,不料,丈夫眼看著她說「不要」,要挽回這段婚姻的心也死了,為了成全她所願,丈夫最後也說出了「好吧,那就離婚吧!」當下,在場的人看著她紅了眼眶,淚水潸潸的流下,但是她話既已說出口,面子更是拉不下來。在法庭上,法官慎重地確認二人是否都不要這段婚姻了,並且要求二人親筆簽名,最後二人數十年的婚姻便以和解離婚收場。


        結婚時甜言蜜語,離婚時卻是惡言相向;結婚時身旁圍繞著二人的親朋好友,離婚時身旁陪伴的卻是二人這大輩子八竿子打不著的法官、律師,這是多麼的寫實及諷刺。男女之間的交往關係,一開始很單純,要或不要;二人步入結婚禮堂後,就變的不單純,已經不是「要」或「不要」可以簡單切割選擇了,它結合著「愛情」、「親情」、「責任」,嘴上說不要了,心底可以做到完全割捨、放下了嗎?


        聖嚴法師說過:「能要、該要的才要;不能要、不該要的絕對不要」(出自聖嚴法師108自在語)。人生中,有很多選擇「要」或「不要」的情形,就看個人有沒有智慧去面對自己選擇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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