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_252

  有個惡作劇訂牛肉麵的新聞,在台東市有家牛肉麵店,接到一通電話,說要訂50碗炸醬拌麵。店家不知道這是一通惡作劇電話,就趕快煮麵,以免來不及出餐。可是等到麵已經煮好,客人卻不來取餐,回撥電話也不接。像這種惡作劇打電話訂餐的情事,經常發生,有的是為了惡整店家,有的是為了好玩,有的是為了報復,有的是同業競爭,各式各樣的動機都有。像這五十碗麵,也有三千元的價值,就因為惡作劇訂餐,造成麵店損失數千元,實在很缺德。這樣亂打電話訂餐的行為,會構成如何的法律責任?

  原則上,打電話與店長訂五十碗麵,成立買賣契約,但是打電話的人,是惡意開玩笑的,所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就該五十碗麵的財產價值,應負賠償責任,這是民事責任部份。另外,因為這種行為,尚沒有嚴重到要用刑法加以處罰,也不是偷竊,也不是搶奪,也不是背信,也不是詐欺,所以沒有刑事上的責任。

  不過,這種亂打電話訂Pizza或訂炸醬麵的行為,還是有可能有行政處罰的;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8 條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惡作劇訂餐之行為,可能就屬於滋擾住戶或公司行號之行為,而濨擾的意義就是指擾亂、騷擾、惹事,亂打電話訂餐就是擾亂的行為。實務上不常處罰這類行為,且文字定義不明確,警察機關大多以告誡行為人的方式處理,並當作民事糾紛加以解決。

  對於這種惡作劇電話,確實可能造成店家很大的損失。所以說,儘量要進行查證、確認,如果是小訂單就算了,若是大訂單,一定要查證確實。請打電話人留下電話,再循來電顯示或留下的聯繫方式,回撥過去確認,例如再次確認訂單內容,或是確認地址等等,確認是真的要訂餐,以減少被惡整的機率。

*更多法律資訊請追蹤本所官網👉https://sunrisetaipei.com/

arrow
arrow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