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遠東航空傳出即將歇業的新聞,民航局於12日下午也召開記者會說明這件事情,突然其來的消息,讓還有一個月就要過新年的遠航勞工朋友們相當擔心。而主管機關則表示,遠航應該踐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義務,而這個法律的義務為何呢?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是基於「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避免因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致勞工權益受損害或有受損害之虞,並維護社會安定」所制訂的法律,立法背景是90年代末期金融海嘯導致許多中小企業無預警關門,勞工抗議政府毫無作為所生,該法要求企業主於「大量解僱」之前,必須要通過一連串的法律程序,包含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解僱計畫書」(第4條)、勞資自主協商(第5條)、主管機關協商會議(第5條),事業之後若有新聘勞工必要時之優先回聘義務(第9條),清償積欠之資遣費、退休金、工資之義務,否則限制負責人出境,及不履行上述義務時之行政罰鍰。

  目前勞動主管機關雖然尚未接到遠航的解僱計畫書,但事業主管機關傳出已經協調其他航空公司要緊急接手因此受到影響的旅客,至於後續遠航勞工與公司之間相關權利義務的糾紛,預料會是下一個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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