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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看網路新聞或是媒體電子報的網友們大概都知道,蘋果電子報從原本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費閱覽,變成雖然仍維持免費,但必須要註冊成會員才能看,蘋果日報此舉一出,頓時在媒體界掀起軒然大波,有人支持也有人批評,對於蘋果日報來說,好處當然是可以透過蒐集使用者的資料,後續行銷使用,但缺點則是,可能會喪失一些不願意註冊的使用者的瀏覽率。為了維持這個政策,蘋果電子報也再三重申,不允許未經授權的轉載行為,否則如果不用註冊,就能透過轉載看到新聞內容,誰還要註冊呢?但有人質疑,新聞報導這種傳達事實的著作,可能這樣限制網友的使用嗎?

  原則上是可以的,著作權法第9條雖然將「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排除在著作權的保護之外,但只要有加入記者個人的評論,或是不是語文,而是照片、圖案等等的新聞內容,都還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雖然有人又會質疑,著作權法第61條有說,時事評論可以轉載或公開傳輸,但那個前提是在著作權人沒有禁止轉載的情況下。而包含蘋果電子報在內的諸多網路媒體,多半都有添加未經許可禁止轉載的文字,所以網友想要完全沒有法律風險地轉載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新聞報導,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唯一的可能只有去尋求著作權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但該條判斷標準相當模糊,如果著作權人堅持,轉載人免不了就可能要去和檢察官面對面了,雖然最後未必起訴,但中間的麻煩事未必少得了。

  蘋果電子報這樣的經營策略好或是不好,是商業問題,但網友想要未經授權任意轉載,可能就有法律上的風險了,除非法院願意在個案上說符合合理使用,要不然網友們或許花個時間,免費註冊一下,才是個降低法律風險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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