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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有一名雲林科技大學的李同學,拍了一張夕陽從鐵軌後方正中央落下的相片。李同學將這美麗的夢幻鐵軌落日夕照Po在網路上,吸引大量的網友按讚。不過,也引來了警察的關注,因為李同學在鐵軌附近的拍照行為,被質疑可能有跑到鐵路路線,若有這樣的情形,是否有違反鐵路法的規定呢?

  新聞報導指出,這名男大生在Dcard發出照片與拍攝心得,照片爆紅後,拍攝行為的安全性,也引起各方質疑。有台鐵列車司機就表示:「或許覺得只是拍一張照片又沒什麼,但這樣的行為,可能嚴重威脅行車安全,更增加了司機的壓力。」此外,新聞轉述列車司機表示,曾經遇到其他拍攝者,或許是等太久,也許是在彎道上視線不好,就直接闖進軌道去看火車過來了沒,等火車接近鳴笛時,還站在淨空區內拍照,司機對於類似行為,實在感到很生氣。不過,由目前李同學的幾張相片顯示,該學生拍攝位置可能是站在平交道上行人可通行之處,另外,照片應是在列車通過後,才穿越平交道時停下來拍攝列車尾端,前方也沒有對向來車要過來,或許未違反鐵路法規定,然而,實際情形仍待警方調查確認後才會瞭解。不過考量安全因素,台鐵仍呼籲行人在穿越平交道時應盡速通過,不要作過久的停留。

  這張爆紅的「鐵道懸日」,為何會引起爭議呢?因為依據鐵路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第三項規定:「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也就是說,如果是在鐵路路線,即在鐵軌上拍攝,就可能有違反前述規定的可能;但是若是跨越平交道時拍攝,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另則,依鐵路法第七十條規定:「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該照片的拍攝行為,假設前置作業或是準備的過程,有跑到鐵軌上去通行或是拍照,就可能被認定違法;若只是在鐵軌附近等待,等到平交道柵欄拉起,在可通行跨越平交道的時侯,而在平交道上拍照,就比較沒有違法的問題,不過停留在平交道的時間過久,還是有其危險性,這是愛好拍攝鐵道風景迷一定要注意的事情,畢竟,再怎麼美麗的照片,如果是可能造成火車撞擊的生命危險,不僅增加列車司機的壓力,也讓一椿拍照的美事,變成無限的憾事,就不太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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