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因為不用駕照不用掛牌,受到相當多青少年及移工朋友的歡迎。這種功能接近機車,卻不適用機車管理規範加以管理,已經造成許多社會及交通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電動自行車的車禍數量,不斷增加成長,像是2015年從一千件左右,到去年成長到一千五百多件。因此,聽說交通部未來擬定電動自行車要掛牌照,若違規才能開罰,也能有效管理。但是,相關規範及管制措施進度,應該要加快腳步。
  目前,因為政府對於電動自行車好有管理和沒管理差不多,這種車輛對於移工朋友來說,就相當方便了,所以移工騎著電動自行車滿街跑的場景,見怪不怪。昨天有一個新聞,一名移工騎電動自行車逆向與機車發生車禍,移工不是騎乘機車,所以不用駕照,但是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又和機車相仿,外來移工或外國人對於中文的交通號誌也不一定能理解。此故,有關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而發生車禍的案例,才會經常發生。甚至於,曾經某縣市有一年電動自行車事故,移工騎乘肇事就至少佔了一半或更高比例的成數。
  再來,最近聽電台廣播,出現一個廣告,呼籲雇主要注意移工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的問題。過往,曾經在移工界流傳,騎乘電動自行車酒駕,警察不會開單,也不會構成公共危險罪,廣告宣導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依刑法第185-3條規定,只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酒駕,就會構成公共危險罪,被判刑可能一年的薪水就沒了。
 隨著電動自行車被外籍移工逐漸普及成代步工具,騎乘人數不斷增加的同時,再加上許多移工誤認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構成公共危險罪,導致違法犯罪案件持續增加。因此,勞工主管單位也呼籲雇主要善盡宣導責任,及教育受僱移工應遵守規定,避免觸犯公共危險罪,而致廢聘及限期離境。另外,雇主也要等待移工服完刑期或繳清罰金離境後,才能再申請遞補違法移工的名額,這樣也是會影響到雇主的權益。
  最後補充說明,目前人員騎乘的電動車輛初分三種,第一種是電動機車,這是需要駕照及需要領牌照,第二種是電動自行車、第三種是電動輔助自行車,都不用領牌,也不須要駕照。像是電動輔助自行車部分,因為同時有電力跟人力兩種動力來源,警察執法遇到的問題是,若發生肇事或是酒駕時,到底要如何來判斷呢?若當時是以動力運轉,酒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若是人力騎乘,又變成是一般自行車了。這些都是執法上的困擾,政府部門對於電動自行車的進一步管理,真的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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